招标/调研公告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项目年度服务商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03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项目年度服务商

遴选公告

 

  •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检定、校准
  •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集中检测、校准项目

序号

校准项目

1

血液透析装置

2

高频电刀

3

血液灌流装置

4

血液气体酸碱分析仪

5

尿液分析仪

6

血细胞分析仪

7

毛细血管电泳仪

8

聚合酶链式反应分析仪(PCR)

9

生化分析仪

10

血液黏度计

11

酶标分析仪

12

电解质分析仪

13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14

医用离心机

15

移液器

16

酶标洗板机

17

生物安全柜

18

超净工作台

19

环境实验设备
(干燥箱、培养箱、医用冰箱等)

20

电热恒温水浴锅

21

蒸汽灭菌器

22

生物显微镜

23

电导率仪

24

PH计

25

离子计

26

纯水机

27

化学免疫发光分析仪

28

凝血仪

备注: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认。

  • 服务需求
  1. 所有检测设备要求上门服务,对于应急检测项目,能提供应急检测服务;
  2. 设备送检时,需保证设备的安全,如有损坏,责任由公司承担;
  3. 对于个别公司自身不能检测的项目,需联系第三方公司进行检测,按第三方检测费收取费用;
  4. 检测标准要求按国标执行,检测数量以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为准,完成检测后,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5. 如上级部门或第三方检测不达标,公司应免费重新检测,直到达标为准;
  6. 公司完成的检测项目,应为院方完善各类医疗设备的台账;
  7. 合同期内(一般为一年),服务费单价保持不变。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 、投标人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评审(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评审(CNAS)
  • 、投标人必须建立相关的国家级或者本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最高计量标准,并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 、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第三序号2和序号3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3-2019.07.09

七、第一次公开挂网不足三家投标,故第二次公开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