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肝炎患者的“性爱准则”
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 宋导 通讯员 王海芳
医学指导: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副院长、华南肝胆医院院长 王捷 教授
病毒性肝炎是由多种肝炎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分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和庚型六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副院长、肝胆医院院长
另外,要避免性生活过度导致病情加重。
●急性病毒性肝炎
1.在急性病毒性肝炎(包括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庚型)发病期,由于患者转氨酶显著升高,明显黄疸,此时肝细胞受到破坏,往往体力不支,性欲降低,不能进行性活动。
2.急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在肝炎恢复期,建议等各项肝脏功能指标正常的半年后,逐渐开始性生活,但不宜过频,时间也不宜过长,以次日不感疲劳为标准。如果性交次日感到倦怠、腰酸乏力、食欲不振,即可认为是性生活过度,应自觉纠正,减少或暂停性生活,以免导致病情复发、加重。
●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
1. 慢性病毒性肝炎(包括乙型、丙型、丁型)患者在发病期间严格禁止性生活。此时病毒复制活跃,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同房会加重肝脏损伤或传染性伴侣。建议在疾病控制得到后,所有肝脏功能指标恢复正常了,休息半年后再进行性生活。
2. 慢性肝病患者病情稳定时,即处于病毒无复制或者非常低复制的状态,可以进行有节制的性生活。性生活频率为年轻人每周1-2次,中年人每1-2周1次。如果肝功能出现损害,如转氨酶不稳定或持续升高,出现黄疸时应终止性生活。过性生活时戴避孕套,以免交叉传染肝炎病毒。
对于未婚的青年男女肝炎患者,建议婚前抓紧治疗,病情好转稳定后才结婚,免得影响共同生活质量。HBsAg携带者的性伴侣则应注射疫苗,必要时进行乙肝免疫蛋白注射并接受疫苗应答检测。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09-11/12/content_6541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