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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联合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成功举办“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培训班”活动

编辑:党办 发布日期:2020-12-11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推进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12月8日下午,我院联合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在肇庆市举办了“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培训班”活动,这是我院于2020年11月21日获得广东省第二OPO牵头单位后举办的第一次大型器官捐献宣讲活动。

我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刘超副院长、器官移植中心办公室丘小红副主任、外科ICU何清主任、神经内科李艺主任医师等参加了培训班并授课。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陈伟雄同志、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隋欢四科长出席了活动。本次培训班还特别邀请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ODTC)委员陈忠华教授,来自肇庆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二、三级医院共42家单位的180余名分管领导及技术骨干参加了会议。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陈伟雄同志在培训班上讲话,他表示,依托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在器官捐献方面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科研能力,能够为肇庆市器官捐献工作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其对肇庆各参会单位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医护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二是提出器官捐献也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体现,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对捐献者授予“肇庆市身边好人”的光荣称号,并对捐献者的家庭提供帮扶和慰问。

我院刘超副院长在本次培训班开幕式中致辞,他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有序推进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文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委托我院牵头建设广东省第二联合OPO,并将肇庆市纳入第二OPO服务范围。作为广东省第二OPO的牵头单位,我院将以此为新起点责无旁贷的带动肇庆市各医疗机构规范化开展器官捐献工作。

当天的培训中,陈忠华教授、刘超副院长、丘小红副主任、何清主任、李艺主任医师分别围绕《器官捐献与移植国家相关政策导向与历史转折》、《器官移植发展现状》、《新时代下的器官捐献》、《潜在捐献者的转诊评估与救治》、《脑死亡判定标准》等专题内容进行授课,系统介绍了人体器官捐献的目的、意义。为肇庆市各区(县)医疗机构代表今后开展器官捐献工作提供了“指路明灯”和技术保障。

最后,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管科隋欢四科长作总结发言。他指出,规范有序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希望全市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认真培训,以此为新的起点,合法合规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器官捐献工作,共同为宣传器官捐献、营造更加阳光透明的公民器官捐献体系而努力。(文/图  器官移植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