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关于开展我院2015年度《逸仙临床研究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3

各科室:

为了产出一批有临床应用价值和明显创新性的科研成果;培养一批熟悉临床研究科学方法,能够开展高水平临床研究的团队和人才;提升我院临床科研水平,根据《逸仙临床研究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将启动2015年度逸仙临床研究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范围:本项目仅支持临床研究。临床研究指所有以人为研究对象,探讨疾病预防、治疗、诊断和预后规律的研究。以实验室工作为主的基础性研究,动物实验不包括在内。

二、    申请条件:我院正式职工,副高及以上职称,经过GCP及伦理相关知识培训并取得证书。优先资助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

三、    组织方式: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四、    研究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不能少于3年)。

五、    资助经费:经费预算按照每年5万资助,共计三年,不足部分自行解决。

六、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申报:

  (一)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已获得5010及其他临床研究经费支持的项目;

七、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两个环节,第一轮会议评审/函评;第二轮PPT答辩评审。最后获得资助项目数不超过5项。

八、申报要求: 

(一)认真阅读《逸仙临床研究培育项目管理办法》和《逸仙临床研究培育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并填写《逸仙临床研究培育项目申请书》。

(二)请有意向申报者于922日前将项目名称发送至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邮箱,并于1013日前将申请书连同相关的附件材料(如:知情同意书、CRF表(含不良事件记录表)、5篇与课题关系密切的参考文献等)一式5份交机构办公室(岭南楼8楼),同时递交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吕丽虹  戴婕  电话:2371

E-mailywjgbgs@163.com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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