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 2021LY-113-2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
招标编号: 【设备】 2021LY-113-2
中文名称: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
数量:2台
设备参数:
1、检测原理:基于荧光聚合酶链反应原理;
★2、检测通量:≥2;
3、适用样本类型:咽拭子、痰液样本;
4、适用灭活型(含胍盐)和非灭活型的样本保存液;
★5、检测模式:核酸提取、扩增检测均在同一封闭、便携式仪器上完成;样本上机后至结果报告过程,无需任何手工操作;
6、可通过二维码扫描直接录入样本信息;
7、检测模块:独立模块,可实现来样即测;
★8、核酸提取方式:离心柱或磁珠法提取;
9、可支持多样本混合检测;
★10、试剂最低检测限200拷贝/mL;
11、试剂灵敏度≥98%,特异性>95%;
★12、试剂2~8℃储存,即拿即用,无需室温融化、振荡、离心;
13、试剂常温运输;
14、荧光强度检测重复性:CV值<3%;
15、荧光强度检测精密度:<5%;
16、结果判读及报告:系统仪器可实时采集荧光信号并自动生成实时荧光曲线,通过对荧光信号变化的分析实现自动判定并报告检测结果无需其他辅助设备,主机自带控制屏幕可用于程序设置,结果显示等;
17、设备及配套试剂具有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带“★”项目为关键指标及要求,必须完全满足
备注1:
1. 请将公司三证合一证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口产品报关单、产品授权书、个人授权以及证明文件、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设备清单、实价、产品特性、功能、彩页、其他医院成交记录(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密封后交设备科谭老师(地址:院本部中山楼8楼设备科办公室),并在封面上注明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以Word表形式做简单的产品介绍,发到邮箱:2545649826@qq.com,联系电话81332367。注:资料请到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2. 如果参与议价的公司为中小企业,需要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提供自证材料
3. 特别备注:请供应商下载该《设备信息表》并按要求填好,盖公司公章,一并投标资料提交。
备注2:
第一次公开挂网不够三家供应商,故第二次公开挂网,不需重复递交资料。
截止日期: 20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