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发布日期:2011-11-09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2009年第38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为此,我院院感办与检验科细菌室根据细菌耐药性监测结果,结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要求与标准,对今后我院临床抗菌药物的选用提出如下参考意见:

1、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我院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