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专栏

【智慧医院建设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临床护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功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2

一、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临床护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功能改造项目/2023WL-07)

二、项目性质/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最高限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1

临床护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功能改造项目

1年

9.9万元

所有对本项目作出响应的供应商,都需要出具完全响应采购方“临床护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功能改造项目”所有项目需求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若未能全部响应或不出具承诺函,视为无效投标。

2.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响应人资格:

1、响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在经营范围内响应(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2、本次采购只接受独立法人响应,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响应(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的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第五条)。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人应当在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到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岭南楼1A层智慧医院建设部登记报名并领取项目相关资料。

1、登记报名时,提供第四点中要求的证明文件;

2、资格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按上述要求以及采购方提供的用户需求相关资料写报价文件,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响应截止日期前将报价文件密封(一正五副),并注明报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盖公章后交至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岭南楼1A层智慧医院建设部;

3、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交由本项目采购委员会讨论,按院内采购、议价程序等相关规定,推荐成交候选单位;

4、将推荐的成交候选单位相关资料上报医院按程序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结果挂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3月1日15时(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纸质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响应地址):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岭南楼1A层智慧医院建设部(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纸质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响应地址,采购方将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3月1日15时

4、开标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岭南楼1A层智慧医院建设部(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0-81332305

联系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

邮编:510120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3年2月22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用户需求书:

1、项目概述

1.1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是院内重点工作之一,其影响着我院三级公立医院考核的相关成绩,经过前期的梳理,也为了更好地完成相关系统的功能改造,故申请采购临床护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功能改造项目

 

2、项目要求

2.1 “临床护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功能改造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期间,响应人需保障系统运行稳定,提供对系统运行环境的系统巡视、系统巡检、用户使用咨询、信息备份、系统缺陷处理、系统配置变更、数据变更、故障实时排除及其他配合采购方医疗的相关维护服务。

2.2“临床护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功能改造项目”需完成的新增内容要求:

序号

功能/性能

具体要求

备注

1

单点登陆

对接单点登陆,实现统一登录身份认证。

 

2

医嘱提示

对接临床医嘱系统,实时获取医嘱信息,满足新医嘱和医嘱变更在移动端可及时通知(移动护理)。

 

3

医嘱执行

完成移动端医嘱执行,实现医嘱执行闭环,包括但不限于口服类、注射类、输液类、检验类、治疗类、输血类、手术类等医嘱执行,执行中实时产生记录,并同步PC端系统。

 

4

护理记录

实现生命体征、护理处置可通过移动设备录入,并有根据正常参考范围进行异常提示,支持录入数据自动导入相应记录单,并同步PC端系统以及平台(移动护理)。

 

5

护理计划

实现创建护理计划模板,护理记录数据可依据护理计划产生。

 

6

护理措施提示

实现根据护理记录(如病人体征等)有自动的护理措施提示,并可引用到护理计划。

 

7

管理与评估

完善患者评估文书管理,能够记录入院评估记录质控信息;具有查询既往病历记录数据、检查检验结果等供评估时参考的功能。

 

8

数据校验与补偿

提供临床护理系统护理文书核查脚本;并配合平台补推缺失和历史护理文书以及护理记录数据。

 

9

闭环状态推送

实时推送医嘱执行状态信息到平台。

 

10

闭环状态视图

提供医嘱执行状态信息历史数据视图,用于CDR数据查询与校验。

 

11

数据质量

提供数据质量核查脚本,针对数据问题,配合进行系统改造;最终进行数据质量整合,满足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数据质量评价内容。

 

 

3、服务方式

3.1 电话服务:开通服务热线电话,并通过电话给采购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3.2 远程服务:开通网络交流服务,所有系统用户可以通过即时通讯方式与远程服务支持工程师进行交流,及时解决问题;

3.3 专家支持:中标人需组织一个富有实际经验的专家团队,出现疑难问题时,由专家进行会诊,提出妥当的解决方案;

3.4 现场服务:远程服务无法解决问题时需要到场解决。

 

4、商务要求

4.1建立相关报告及记录,定期交付采购人存档及审查;

4.2非驻点时间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系统灾难发生时,做到立即响应,工程师半小时响应,3小时内处理完成;承诺时间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以减少数据损失,降低灾难对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的影响。 

4.3 中标人需在采购人接受国家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前两周提供最少一名开发工程师驻场服务。

4.4 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

 

5、付款方式说明

5.1 合同生效后,系统功能上线调试运行并通过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正规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额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