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专栏

【总务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晓港东马路1-8号自编2号临街商铺商铺招租信息

发布日期:2023-03-13

一、招租内容:

晓港东马路1-8号自编2号临街商铺

面积:36.26平方米

二、招租要求:

1、租金实行最低限价,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租,2号商铺租金不得低于4500/水电费、租赁备案税费另计。预收两个月租金作为租赁押金,每月的15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在竞租人报价一样的情况下进入第二轮报价,如此类推,直到有最高价为止。

2、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

3、商铺不得用于餐饮或堆放危险品,不得从事构成环境噪音及污染物排放等非环保行业;

4、承租方生产经营需要的合法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必须办理租赁房屋备案手续,缴纳各种税项(含租赁房屋备案税费)和工商管理费。

5、承租租用期间的一切安全、卫生、环保、垃圾处置等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我院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医院只提供场地,承租方在不影响我院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及场地结构的前提下,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并征得我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

7、未经院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他人使用;

8、承租方在租赁期满退租前需原样修复;

9、若承租方违反上述第3-8条要求,一经发现,我院有权利要求承租方立即做出相应整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我院有权没收保证金以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三、租赁申请人的条件:

1、具备租赁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有营业执照的,现阶段有合法的经营企业,信誉良好);

2、竞租人在收到通知后(我院会在网上公告中标公司)一周内须向医院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租赁合同期满时,若承租方没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所交押金全部无息退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项:

1、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 2023  年 3  月 17  日(周末日不办公)

受理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17:30

  1. 报名所需资料:携带报价单(租金/月)、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及经营范围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委托他人办理,请务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报名和提交资料地点:请将要求的项目等相关资料密封,一式四份,交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威力斯酒店9楼918房总务科钟老师020-81332503,并在封面上注明采购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不接受邮寄。

五、租赁合同模板:

     关于租赁合同模板请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