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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4

特别重申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问题:

1.基础信息真实准确:

申请人及参与者如实填写个人履历,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2. 严禁相似性申报:

①重复申报:申报内容与获得资助的各类项目相同或相近;

②多头申报:申报内容与申报中的其他各类项目相同或相近;

③多人申报:相同或相近内容,由不同人申报。

3. 其他各种学术诚信问题。

一经发现,医院将按照《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学术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从严处理。

 

 

 

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1+1+9”、“一核一带一区”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广东省科技厅现启动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项目申报工作(附件4),具体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与科研科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科研秘书或医院科研科进行重置就可登录申报。原已获得省自然帐号(登录系统后显示所在单位是“中山大学”)的请联系科研科进行授权申报。

 

 

二、申报事项:

1.资助额度及指南要求请见专题指南(附件1)联合申报单位中,如有内地企业参与,则要求企业提供不少于申请财政经费1:1 的自筹经费投入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

的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书需要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请见(附件2);

4.申报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应在“内地与香港、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见附件3)

5.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注:合作协议必须是中英文对照(协议模板见附件5-6),请先发电子版到科研科邮箱审核后再办理盖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6.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请见(附

7);

7.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

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8. 经费预算请严格按(附件8)执行。

9. 项目研究如涉及动物实验或临床试验,务必于6月12日前与科研科联系咨询审批材料办理事宜。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时间节点

申报工作安排

备注

6月12

报送申报意向、涉及动物实验或临床试验的项目,在此之前联系科研科咨询审批材料办理事宜

 

6月19日前

合作协议书初稿审核、盖章;真实性承诺函盖章

协议书初稿发科研科邮箱审核,审核后办理盖章

6月26日17:00前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阶段请务必关注申报书审核进度,如被退回修改,应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后尽快提交。

6月26日-30日

医院财务科、科研科审核

7月6日前

学校审核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财务科:张廷璇  81332481

科研科:姚翠媚  81332402、81332833  syskyk02@163.com

系统技术支持(QQ):800099528 (金科中心),电话:83163338

 

 

附件:1. 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申报指南

 

      2. 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证明材料清单

         3. 内地与香港、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

          4.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指南的通知

          5. 合作协议模板

          6. 来粤转化项目合作协议参考模版

          7.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8. 省科技计划经费预算说明

 

 

科研科

2020年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