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特别重申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问题:
1.基础信息真实准确:
申请人及参与者如实填写个人履历,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2. 严禁相似性申报:
①重复申报:申报内容与获得资质的各类项目相同或相近;
②多头申报:申报内容与申报中的其他各类项目相同或相近;
③多人申报:相同或相近内容,由不同人申报。
3. 其他各种学术诚信问题。
一经发现,医院将按照《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学术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从严处理。
各科室:
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19~202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基字〔2019〕710号),根据相关要求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受理申报项目类型主要为两类: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其中面上项目属于限额申报,申请人须先经院内评审方可获得正式申报资格。杰出青年项目为不限额申报。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者,请于5月6日前扫码填写申报意向;
一、面上项目院内评审事宜
请填写附件2《面上项目申请书(院评版)》,隐去申请人及成员个人信息,要求为word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另提供近5年已发表论文首页(单独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标记出申请人姓名)。
上述材料电子版于5月8日(周三)17:00前发至科研科邮箱syskyk02@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019省自然+申请人姓名】。由科研科组织专家进行院内评审、遴选推荐,逾期恕不受理。
二、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条件
(一) 面上项目。
1.研究内容。
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申报人条件。
(1)面上项目接受粤港澳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符合条件的港澳机构(名单参照附件1)科研人员可以参与申报。
(2)申报人应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项目研究时间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
②具有承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需在系统附件中上传佐证材料,如项目合同书、论文、专著、专利等);
③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即195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申报;
④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须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验收结题或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相关研究。承诺函模板请见附件3。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①作为项目主持人在研(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且尚未批复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达到2项(含)以上的;
②申报人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③申报人负责在研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含省联合基金)研究团队、杰出青年、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重点项目累计达到1项(含)以上的;
④申报人负责在研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包括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中的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博士科研启动纵向协同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⑤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3.资助强度和期限。
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期不超过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经费使用试行“包干制”。
4.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产出1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鼓励在国内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基金、计划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二) 杰出青年项目。
1.研究内容。
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2.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应是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需在系统附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申报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含)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需在附件中上传参与或主持的省部级以上基础研究项目证明,如项目合同书、验收书等)。
(3)申报人需通过依托所在的广东省单位申报(需在附件中上传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任职证明等扫描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①已经是省级(含)以上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科学项目获得者;
②省级(含)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
A.国家“973 计划”首席、“珠江学者”(含“青年珠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获得者;
B. 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本土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引进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C.“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③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可以申报);
④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⑤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3.资助强度和期限。
拟资助项目不少于60项,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期不超过4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4.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至少2篇,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和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或在本学科领域成长为更高层次的领军人物;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三、申报要求
(一) 依托及参与单位要求。
项目合作研究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凡是与中山大学系统以外单位联合申报的,必须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格式见附件4)。
(二) 申报限项要求。
申报人申报的同一类型项目不得超过1项,同一年度获得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多于1项。
(三) 经费预算要求。
1.项目应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按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经费预算。
2.面上项目试点实施“包干制”,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研究团队自主调剂使用,按照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经费支出应实际用于项目研究支出;
(2)经费支出应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港澳机构资金开支标准可参照当地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间接经费支出比例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间接费用计算公式:间接费用=(总经费-设备费)÷6 ,一般填至小数点后四位,如系统实际只能填2位则四舍五入取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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