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转发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广东省教育厅近期下达《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本次申报项目,其资助经费由各高校在本校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经费中统筹安排。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在已获学校资助经费额度内科学合理地提出项目的具体经费;项目一经认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资助经费额度。省教育厅将只下达各类平台和项目的立项情况,不再明确每个平台和项目具体资助经费额度。
2.各申报项目要坚持“积极稳妥、安全可控、以我为主”的原则,注重开展合作研究、协同创新;同时,对于各项学术活动要严把思想关,严防国(境)外敌对势力的价值倾向和意识形态的渗透。
3.根据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包括广东省其他厅局级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4.中山大学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均需已纳入学校三大培育、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且符合省教育厅2018年申报指南要求,学校不再统筹安排经费。项目申报时,请各申请人填写承诺函(附件3)并打印1份签名,无需装订,单独上交科研科,由科研科统一报学校科研院留底。
二、重点科研项目申报类别与要求
包括:广东省高校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1.创新团队项目(不高于100万)。
原则上“冲一流”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3项。
申报范围:获得学校”三大“建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创新研究群体培育项目资助的在研项目。
2.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不高于100万)。原则上“冲一流”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8项。
申报范围:获得学校”三大“建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培育项目资助;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资助计划的在研项目。
3.特色创新类项目(不高于50万)。
原则上“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2项。
申报范围:获得学校”三大“建设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前瞻培育专项资助的在研项目、国防科研培育专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资助计划的在研项目。
4.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不高于15万)。
原则上公办高校及高职高专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6项。
申报范围:获得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资助计划的在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
5.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不高于15万)。
原则上“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5项。
申报范围:获得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的在研项目。
三、立项方式
学校申报的第1、2、3类项目以及高职高专院校申报的第4、5、6类项目,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方式予以立项;本科高校申报的第4、5、6类项目,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认定方式予以立项。
(一)认定申报程序和材料
1.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02.116.224.17),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建设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一份原件),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 1月 15日。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经科研科汇总报送。
2.对于第4、5、6类项目,请各申请人在1月7日前先向科研科报送申报意向,再经学校科研院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负责人网上申报。
3. 预算编制请提前打印让科研科审核,上交纸质材料时请单独将此经费预算页上交至科研科留底,勿装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翠媚 电话:81332402、81332833
附件:
2.申报指引
科研科2019年1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