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41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教育部科技司已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工作,为做好学校拟申报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经教育部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拟通过教育部提名的项目/人,必须符合《通知》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人所在单位必须为高校。
2.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含)及以上奖励(包括2018年度已推荐的直报项目和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拟授奖项目)。
二、提名工作安排
1.确定提名项目。请于2018年12月7日前,确定拟通过教育部提名的项目/人(2018年度已推荐的直报项目需重新确认),并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请填好后发送电子版至科研科邮箱。提名汇总表由学校汇总报送教育部科技司。教育部科技司将择优提名,并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2.填写提名书。通用项目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并请于12月28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3.提名公示。在填写提名书同时,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必须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2 《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4.报送提名材料。请于2019年1月2日前,提交纸质提名书一式三份至科研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美琼
联系电话:81332402
电子邮箱: syskyk02@163.com
附件3国科奖字〔2018〕41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正文(Word版)
科研科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