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的通知
各科室: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日前下达了“关于发布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其中的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1)支持我市3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开展自然科学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自主创新科研活动(软科学研究除外),培育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科技骨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要求
面向我校各学院(含实体系)及注册地在广州市的附属医院的青年科技骨干。本专题申报应符合总通知中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此外申报人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连续在广州地区全职工作两年以上(全职工作时间计算至2018年7月,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2)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学术思想活跃,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
(4)申报人应当参与过国家、省、市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或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二、申报限制
(1)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或自申报起三年内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纳入申报资助范围。
(2)已获得过珠江科技新星专题立项的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3)此类项目如通过学校遴选,并且已获2018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培育项目、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将不再重复资助。
三、支持经费及方式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9 年 4 月,实施期限 2 年,采取前期资助方式,资助总经费30万元。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20% 的比例提取。
四、立项权下放试点单位评选方案
我校是本专题项目申报的立项权下放试点单位(见附件2),由学校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负责组织该专题项目的评审工作。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1)科研院发布申报通知。根据各二级单位35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数及学院总人数,确定各单位申报名额,我院可推荐参与校内评审的指标数为1项。
(2)由医院组织第一轮评审,筛选出1项参与校内评审。
(3)科研院根据二级单位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发现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项目予以退回。
(4)科研院根据相关要求,按大领域分组,各邀请5-7名专家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5)科研院根据评审结果将拟立项项目清单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科研院报送到市科创委。同时按照申报总指南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线上系统填写、提交与推荐。
(7)如提交的项目经市科创委审核不通过的,则直接按照专家评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申报,不另外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要求(适用于通过校内评审、公示后的正式申请)
申报项目须按照相关通知及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相关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纸质证照、纸质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两年工作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证明)。
3、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
①申报人参与过国家、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证明复印件,或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复印件。
②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著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六、院内评审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由于申报准备、评审时间较短,院内评审拟采取现场答辩形式。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备注 |
2018年8月3日前 |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者发送申报意向表(附件3),科研科进行资格审核。 | 电子版发至syskyk02@163.com |
8月8日17:00前 | 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包含申报书、已经取得的专利证书、科技成果奖奖状、发表论文首页等作证材料) | 凭科研科创建的登录帐号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关材料,保存生成PDF 后下载PDF 发至邮箱syskyk02@163.com |
申请人准备答辩PPT | 提纲会在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科研科创建帐号同时发给申请人 | |
8月9日或10日的下午 | 会议答辩 | 确切时间将于会前3天通知,请预留时间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翠媚 81332833、81332402 syskyk02@163.com
科研科
2018年7月31日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所有附件)
1.广州市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项目(珠江科技新星专题)申报指南
2.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分立项权下放试点方案
3.申报意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