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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申报中山大学2018年度“三大”建设专项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2

各科室:

根据《中山大学大科研平台、大科研团队、大科研项目培育建设实施方案》(中大科研〔20173号),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学校发展建设规划及科研实际需求和2018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中山大学科学研究院近期发布了2018年度三大建设专项培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限项要求

大科研项目培育应围绕三个面向,聚焦重大科研问题,充分发挥学校科研优势,以争取承担更多的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提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为主要目标,提升学校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一)申报类别

2018三大建设专项培育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培育专项、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前瞻培育专项、超算应用培育专项、国防科研培育专项四大类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限项要求

1. 项目申请人可牵头申报2项不同专项的项目,每个专项限申报1项。相同和相似的项目申请、同一单位只能推荐1项。

2. 已获得三大建设大科研项目培育资助,尚在项目培育过程中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作为项目申请人可申请其他专项项目1项。

3. 作为参加人员,申报时不限制具体数量,在获得资助后,由本人选择不超过2项。

4. 学校将对在研项目实行分年度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资助或予以其他专项支持。

 

(三)支持方式

学校对批准培育的大科研项目给予培育经费支持。根据大科研项目的培育目标和研究任务,每年给予每个大科研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的培育经费支持(具体各个专项的支持额度详看指南)。

当年资助经费应在当年开支完毕,余额收回,次年不再返还。

 

二、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1. 请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报相应类别项目《申报书》(附件2至附件5)。

2. 请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于2017122817:00前发回科研科邮箱进行审核、筛选推荐;经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九份(《申报书》及附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于20171229前报送科研科,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科研科邮箱,主题【三大建设+专项培育项目类型+申请人姓名】。

 

联系人:姚翠媚  林桂平  8133240281332833

  箱:syskyk02@163.com

科研科

20171222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所有附件)

1. 2018年度三大建设专项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2. 中山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培育专项申报书

3. 中山大学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前瞻培育专项项目培育申报书

4. 中山大学超算应用专项项目培育申报书

5. 中山大学国防科研专项项目培育申报书

6. 2018三大建设专项培育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