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基字(2017)1935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2018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纵向协同管理)以及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项目。其中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纵向协同管理)属限额申报,省杰青项目及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项目为不限额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 研究团队项目(限额申报,300万/项,专题编号:0301)
1.研究内容。
围绕科技前沿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研究团队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优秀科研群体。鼓励部门、跨地区、多学科交叉组成研究团队。
(2)申请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50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3)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项目合同书或结题批复件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4)协调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不得在相同领域再次担任研究团队协调人。
(6)本年度仅受理地球学科、信息学科和医学学科的项目申报。
(7)研究期限为5年。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1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0万元/项。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每期150万元。
(二) 杰出青年项目(不限额申报,100万/项,专题编号:0302)
1.研究内容。
在相关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为未满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
(2)申请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两名省内不同单位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两名省内不同单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表(模板见附件1)、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因申请书需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应人事部门要求需填写《省杰青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模板见附件2)后到人事部门办理盖章手续,此附件无需在网上系统上传。
(3)研究期限为4年。
(4)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①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②国家“973计划”首席、与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获得者;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负责人;
④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⑤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本土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引进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⑥“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第一期70万元,第二期30万元。
(三) 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限额申报,100万/项,专题编号:0303)
1.研究内容
围绕广东省十大重大科技专项和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项目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且研究骨干为中青年专家。
(3)项目须面向前沿的科学问题,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支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研究单位。
(5)本年度仅受理数理学科、化学学科、生命科学学科和工材学科的项目申报。
(6)研究期限为4年。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为1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项目经费分2期拨付,第一期70万元,第二期30万元。
(四) 重点项目(限额申报,50万/项,专题编号:0304)
1.研究内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基金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并可望取得新进展或突破(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的,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项目结题批复件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2)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主持国家基金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项目合同书或结题批复件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岗(即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4)研究期限为3年。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3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五) 自由申请项目(限额申报,10万/项,专题编号:0305)
分为自由探索项目和广东基础研究管理项目。
1.自由探索项目
(1)研究内容
自由探索,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①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在岗(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有在研(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并尚未批复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③研究期限为3年。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60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2.广东基础研究管理项目
(1)研究内容
广东基础研究发展战略、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创新机制、NSFC-广东联合基金及省基金实施绩效、基础研究项目评价体系等研究。
(2)申报要求。
①广东基础研究发展战略、NSFC-广东联合基金及省基金实施绩效、基础研究项目评价体系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须具有参与制定《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或《“十三五”广东省科技创新规划(2016-2020年)》以及协助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项目全程管理工作的经历;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创新机制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须具有参与制定《广东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方案》,以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战略研究经验,项目申报单位已建有省级科研基地(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具备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与条件。
②申报代码与学科为“G030705项目制度与知识产权”(“G030705项目制度与知识产权”为“广东基础研究管理项目”专用申报代码与学科)。
③研究期限为3年。
(六)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纵向协同管理项目)(限额申报,10万/项,专题编号:0307)。
按照阳光再造行动升级版及“放管服”改革相关部署要求,开展2018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纵向协同管理工作。选择20个协同单位,按照其2015~2017年3年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情况,确定2018年度纵向协同省级财政经费分配方案。
分“与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纵向协同项目”及“与省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纵向协同项目”两类。
(1)研究内容。
在相关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属于与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纵向协同的项目申报要求:
a.支持对象:协同单位申报2017年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但未获得立项的项目。
b.申报要求:
①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且不超过3年;
②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③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男性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为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c.申报书:2017年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即为纵向协同项目申报书。
d.研究期限:3年。
属于与省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纵向协同的项目申报要求:按照省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要求由协同单位组织申报。
a.研究内容:在相关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b.申报要求:
①申请人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申请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纸质复印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③申请人必须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④申请人为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⑤研究期限为3年。
(七) 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项目。
2018年度省基金新设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项目,包括研究团队、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重点3类项目,面向全省开放申报,由省级财政资金和温氏集团资金按总体1:3的比例共同资助。具体申报要求请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