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科室: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布2018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本批项目申报指南涉及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及创新环境建设计划两大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gzkcw.egrant.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本批次项目中我校符合牵头申报条件的专题有以下两项:
1、广州市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未来产业关键技术专题中的方向(三)新型精准诊断与治疗技术。
2、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科普专项重点项目。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4.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
1.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市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指2017年7月1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下同)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科普项目重点项目不受此限。
3.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指2016年12月31日前合同到期且未完成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以上申报限制各专项指南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注意事项
1.根据“科学研究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转拨及公务电子邮箱在科研项目管理中使用的通知”要求,各项目负责人申请科研项目,必须使用学校邮箱作为联系邮箱。未按规定使用公务电子邮箱的申请材料,科学研究院不予受理。
2.以中山大学名义与校外企业共同申报国家、省市、地区等各级各部门科研项目的,在项目申报时,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附件2),经科研科审核后与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科学研究院。如未填写《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不予办理项目申报相关手续。
3. 在经费预算中,无论学校作为主持或参与方,学校方的间接经费应按照附件3要求做足上限比例。
4.申报广州市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未来产业关键技术专题中的方向(三)新型精准诊断与治疗技术,合作单位中有企业的,企业应提供不低于200万元的自筹经费,并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
四、申报程序
(一)创建申报人账户。申报人发送附件5《申报意向表》至科研科邮箱,联系科研科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已有账号和密码的申报人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申报,但仍需发送《申报意向表》。
(二)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三)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四)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申报人下载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经相关人员签章(含项目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科研科。组织单位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审核后加具意见并签字、盖章,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市科创委指定受理点,受理点只受理组织单位报送的项目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17时。
为避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提前做好填报工作,尽早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书在系统中由学校审核提交后,项目状态显示为“等待接收纸质材料”时即可下载打印。申报书要求双面打印无线胶装,一式三份,水印清晰,签字盖章后于8月10日前报送科研科。
联系人:陈翠薇
联系电话:81332402
邮箱地址:syskyk02@163.com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1.1广州市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未来产业关键技术专题申报指南
科研科
201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