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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发布2018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7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1+9”政策,广州市科创委现启动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申报方式及具体要求

本次发布的指南包括6大计划,与我校医科相关的有民生科技攻关计划、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学研究计划、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等5个计划;所征集项目分为立项权下放试点方案项目及直接申报类项目等2种申报形式。其中,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的珠江科技新星专题被纳入广州市科创委的立项权下放试点方案;民生科技攻关计划、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的科普专题及软科学研究专题属于直接申报项目(个别限额申报的专题须先经科研科组织评审)。

 

(一)立项权下放试点方案项目

 

1. 立项程序:申请人按科研科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科研科组织院内评审(第一轮)→学校组织第二轮评审→通过第二轮评审者由科研科分配帐号登录系统填报材料→逐级审核提交→申请人下载打印材料交科研科→学校根据立项程序及工作要求将评审结果、纸质申报材料上报市科创委→市科创委审核、行政决策,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拟入库项目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安排入库、经相关部门批复预算后签订合同、拨付经费。

 

2. 立项权下放试点方案项目专题及要求

 

1)科学研究计划—— 一般项目(20万/项)

支持领域:支持在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2)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珠江科技新星专题(30万/项)

支持对象:支持我市青年科技骨干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培育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科技骨干成为新一代学科带头人。

 

(二)直接申报类项目

 

1.民生科技攻关计划(100、200万/项,不限额申报,凭科研科分配帐号直接申报)

本计划支持解决涉及广州市社会民生的重大科技问题和制约相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包括3大专题共16个领域,其中与医科密切相关的主要有生物医药与健康专题,包括了创新药物及疫苗临床前研究、中药及天然药物研发、生物医用材料&诊断试剂及医疗器械产品开发、重大疾病综合防治研究、优生优育及儿童疾病关键技术研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7个领域;

 

2.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实验室建设专题(200万/家,单位限报1项,由科研科组织申报)

本专题围绕我市重大科技发展方向和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科学配置、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支持具有学科研究优势、高水平学术团队和良好基础实验条件的机构,建设一批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科学实验平台,支撑重大科技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3.对外科技合作计划(100、200万/项,不限额申报,凭科研科分配帐号直接申报)

本专题支持以应用技术、实用技术、试验推广开发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实质性合作研发,鼓励产学研结合。 促进我市科研机构、科技园区、企业与国(境)外相关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积极融入国际创新网络,推进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建设。

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政府合作框架下项目、与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合作项目、向“ 一带一路” 等海外国家和地区进行成果推广项目等3个方向。

 

4.创新环境建设计划(不含珠江科技新星专题)

 

1)科普专题(10~30万/项,不受项目负责人目前在研或参加市科创委项目数限制)

本专题旨在重点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传媒和社会组织等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参与科普传播,加强广州市科普能力和科普场馆建设,培育一批科普特色品牌,促进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共4个方向,适合我院申报的有专题性科普活动、科普作品创作、媒体科普专栏等3个方向其中“方向四:媒体科普专栏”为限额申报,要先经过院内评审才能申报;方向一至三为不限额申报,凭科研科分配的帐号登录系统直接申报。

 

2)软科学研究专题(15万/项,中山大学限报5项,报送材料参加校内评审)

本专题重点支持围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结合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制度设计等方面的研究,为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提供科学对策建议。

包括28个方向,预期成果主要以专题研究报告、针对性解决方案、可行性建设方案等形式体现,请勿与“科学研究计划”混淆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 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4.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总体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

  1.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指以往已立项的市科技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市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指2017年5月1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下同)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3.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指2016年10月31日前合同到期且未完成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二)申报内容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

  2. 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项目申报书内容在签订合同书时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按规定变更),请申报人认真填写。拟立项公示后至项目合同书签订前,如发生项目承担单位实质性变更、合作单位变更、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组前3名)变更、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等重大变更的,视为放弃立项。

  3.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中山大学各家二级单位之间联合申报视为合作)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4.个别专题指南中提到要求提供自筹经费的,申报人应联系合作企业承诺配套,我院不提供。

5. 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6.编制经费预算前,请认真阅读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附件2)

 

  (三)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同时,各计划(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须于项目申报时一并提交阳光政务平台,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有效,未按规定提交的不予受理。

  (四)风险承担

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四、申报流程

 

(一)立项权下方试点方案项目、科普专题(方向四:媒体科普专栏)项目院内评审注意事项及要求:

1)院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17:00。

2)院评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word 格式),要求隐去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以“申请人”、“成员1,2,3……”代替;同时发送申报意向(附件5)到科研科邮箱。

3)院内评审申报书中申报单位信息可暂不填写。

 

(二)直接申报类项目

正式申报均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阳光政务管理平台((http://gzkcw.egrant.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系统将于5月22日9:00开通),有意申报者请于5月22日前将申报意向(附件5)发送至我科邮箱syskyk02@163.com,由我科审核申报资格后分配申报帐号。

 

五、申报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计划

专题

申报限制

时间节点

要求

科学研究计划

一般项目专题

要进行院内评审、学校评审,共2轮

5月26日17:00前

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匿名

重点项目专题

单位限报1项

6月6日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科研科组织申报

创新环境建设计划

珠江科技新星专题

要进行院内评审、学校评审,共2轮

5月26日17:00前

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匿名

科普专题(方向一~三)

不限额,直接网报

6月6日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科普专题(方向四:媒体科普专栏)

2个专题,单位各限报1项,要先进行院内评审

5月26日17:00前

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匿名

软科学研究专题

限额,要进行校内评审

 

学校组织

对外科技合作计划

对外研发合作专题

不限额,直接网报

6月6日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除有国(境)外单位主要合作外,还要求至少有1家广州地区企业参与,且提供全额配套经费

民生科技攻关计划

生物医药与健康专题

不限额,直接网报

6月6日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个别领域要求有企业参与并提供对应分配经费额度的配套经费

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实验室建设专题

单位限报1项

6月6日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科研科组织申报

 

未通过院内评审或校内评审的项目,如项目内容符合其他计划项目指南要求,可在系统申报截止前改为申报其他计划类别。

 

申报期间请密切关注申报书的审核进度。如发现返回修改,请根据“审核意见”栏的意见修改后尽快提交。当项目状态显示为“待接收纸质”时,即可下载正稿(带水印),双面打印,签字、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有合作单位),其中签字、盖章均要求原件,并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将《申报书》及附件按先后顺序装订,一式三份,加封面、目录,无线胶装。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为促进项目申报和评审公开、公平、公正,项目申报受理、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拟立项项目清单等信息都将通过市科创委官方网站及时公开,请各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关注。

  (三)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接到立项通知的项目视为不予立项。

 

七、联系方式

科研科:姚老师、林老师    81332402  syskyk02@163.com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1. 爱瑞思深圳(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6751236。

  2.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电话:83491531、83491601。

  

科研科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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