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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22

各科室: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97号)的要求,现开展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认真准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项:

本批申报专项包括:省重大科技专项、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其中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属限额申报,须先后经过院、校内评审后上报省科技厅

 

二、工作进度安排及要求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备注/要求

2月10日前

报送申报意向、审核合作协议书、加盖《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

1)所有申请者均须报送申报意向表,格式请见附件1;

2)如有合作单位,应先将合作协议书电子版发到科研科邮箱审核内容及格式,审核无误后再打印、签字、到科研科办理盖章手续后扫描上传;

3)《真实性声明》请打印一份、签字、到科研科办理盖章手续后扫描上传。

2月13日前

报送一式五份《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初稿

【专指应用型研发专项】纸质版+电子版,用于院评、校评

2月28日前

办理查新

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项目要求提供,请自行办理

2月28日前

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期间请密切关注申报书审核进度,如发现被退回修改,应于当天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2月28-3月3日

财务科、科研科网上审核

3月15日17:00前

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一式三份交到科研科。

申报书审核进度为“请交纸质材料”时,下载正式版PDF,双面打印/复印。

要求:申报书纸质版需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签字,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有),要求全部为原件;查新报告(如有)、合作协议书(如有)等附件应至少有1份为原件。

 

 

三、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申请者向科研科报送《申报意向表》(附件1),科研科初步审核申报资格(职称、是否超项、是否限额申报等),再创建登录帐号,申请者凭科研科创建的帐号登录系统进行填报。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省重大科技专项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优先支持技术就绪度达到较高等级的项目(技术就绪度有关说明和表格在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项目申报栏下载)。

 

2.查新要求。项目申报必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请时也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指南里明确研究期限为2年的项目,起止时间为2017.1.1-2018.12.3;没明确指明研究期限的项目一般为3年,起止时间为2017.1.1-2019.12.31。

 

4. 预算编制——间接费用:①请做足间接费用(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1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8%。②如有中山大学的学院参与申报,合作单位名称要求填“中山大学”,并且在经费预算的“间接费用”栏要根据学院所分得经费部分提取2%作为水电费(如按协议内容,学院分得1万,则间接费用栏应做一行水电费预算,金额为1万*2%=0.02万),水电费与其他间接费用合计不得超出总的间接费用金额;③所有项目一律不填“自筹经费”、“配套经费”,如个别专题要求有企业参与的项目须提供自筹经费的,请联系企业提供

 

5.预算编制:人力资源成本费(人员费)。按照省科技厅文件规定,2016年以后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可以开支人力资源成本费,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的 40%,软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软件开发类项目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60%。②专家咨询费:如有需要,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专家咨询费标准件附件7)。

 

6.项目申报指标。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项目申报书所填写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在签订合同时不可修改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合同书变更),请申报人慎重填写。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8.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其中研究院所、高校等非营利性机构申报的,申请金额可适当低于指南规定的支持强度(不得高于),但最少不得低于支持强度的60%。

  省重大科技专项:财政资助经费采取分期拨付,对研究院所、高校等非营利性机构牵头申报的项目,立项时拨付60%经费,一年后中期检查符合要求的,拨付剩余40%经费。

 

  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财政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性拨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档。重大项目指技术水平国际领先、产业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大、对我省经济和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财政扶持资金为800万元左右,特别重大项目的扶持金额另行确定。重点项目是指技术水平国际先进或在细分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和核心竞争力,资金投入量较大,对我省产业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的项目,财政扶持资金为300万元左右。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科联系人:姚老师 、陈老师  电话:81332402   邮箱:syskyk02@163.com

财务科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1332201

 

科研科

2017年元月22日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所有附件)

附件1:申报意向表

附件2: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

附件3:合作协议模板

附件4: 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

附件5:查新检索委托单

附件6: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提纲模板(仅用于应用型研发专项院/校评,不得用于正式申报)

附件7:专家咨询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