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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7

各科室:

        广东省科技厅日前发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项目通知》,按照阳光再造行动升级版相关部署要求,科技厅启动了2017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与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纵向协同管理试点工作(以下简称“纵向协同”),其中“纵向协同”分为“纵向协同支持国家自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纵向协同支持试点单位博士科研启动项目”2类。

 

一 、申报条件:

1 . “纵向协同支持国青年项目”负责人应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①申报了2016年国青项目但未获立项;②有博士学位(包括今年申报国青时未取得但在本次省自然基金申报前取得学位的);③年龄限制:男性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为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该类型我院可推荐10项;

2 . “纵向协同支持试点单位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负责人应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①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②2014年1月1日以后博士毕业并在本次省自然基金申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③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④副高及以下职称。该类型我院可推荐3项。

补充说明:根据学校科研院最新通知,在站博士后不得申报省自然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包括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但可报自由申请项目。

根据学校科研院114日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由医院组织2017年度省博士启动项目的第一轮遴选,并将通过遴选的项目上报学校进行第二轮遴选。

 

二 、院内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1 .申报材料

①“纵向协同支持国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申报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下载2016年度国青项目申请书正式版及附件,一式五份,无需签字;

②“纵向协同支持试点单位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项目负责人下载离线版申请书(附件2),填写、打印,附上负责人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 论文首页,所有材料一式五份,无需签字。

 

2 .报送时间

上述材料统一于20161114日上午12:00前报送科研科,逾时概不予受理!

 

三 、关于未能通过校(院)内遴选

未能通过校(院)内遴选的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改报省自然的自由申请项目(申报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资助强度:10万元/项),如选择改报自由申请项目的,请填写《申报意向》(附件1),111617:00前发到我科邮箱,由我科负责创建申报帐号,凭申报帐号登录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18日前报送一份签章页到科研科统一盖章。

 

2017年度省自然基金的申报期短,任务繁重,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我科申报工作安排,按时报送材料,以免错过申报期。

 

联系人:姚翠媚    陈翠薇    联系电话:81332402   邮箱:syskyk02@163.com

 

科研科

2016117

 

附件:

附件1:申请意向

附件2:离线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