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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6

各科室: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现组织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申报公告及申报指南(附件12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申报网址为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rc.gdstc.gov.cn)。申报用户名和密码由学校统一分配。

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 年龄在45岁以下(197012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职称,连续全职在广东省内工作2年以上(从2014831起至今),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粤工作2年以上(2014831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坚持在科研一线潜心应用研究,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 高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同一法人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得超过 10

四、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1. 连续全职在广东省内工作 2 年以上(从 2014 8 31 日起至今)。年龄在 35 岁以下(1980 12 31 日以后出 生),女性年龄放宽至 40 岁以下(1975 12 31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2.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较大的创新发展 潜力,主要精力放在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近5年,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应为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3. 获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可优先推荐。

五、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类人才项目,且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可申报此两类项目

2.      申报书中所填数据须与附件佐证材料一致,如有缺失、虚报,广东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形式审查不通过者(详见附件3),取消后续评审资格。

3.      附件主要包含: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国内外任职证明、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荣誉与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单位证明材料等,具体以申报平台中要求为准。附件提供的所有外文证明材料均需附上中文翻译,简要翻译即可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时间节点

 

95日前

申请人填写“2016年广东省特支人才计划申报意向表”,并将表格以“广东特支计划+申请人姓名”发送至科研科工作邮箱,学校或医院分配账号并公示

918日前

申报人将申报书网上提交,状态是“等待用人单位审核”,并将申报书初稿一式一份于919日上午10:00前交科研科

919-23

科研科将审查结果反馈至相关负责人

93017:00

申报人在此时间前完成申报书网上最后提交

1014日前

省专项办公室将形式审查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审核后生成PDF文件

101717:00

将申报纸质材料及附件材料(合订胶装)一式12份报送科研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