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市场调研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我院拟启动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工作,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需求
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北院区、南院区、花都院区)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预算约96.8万元/二年(南北院区70万元/二年、花都院区26.8万元/二年),油品品种分别为0#柴油,92#汽油和95#汽油。各油种2年使用量分别为:95#汽油约9.32 万升(南北院区7.68万升、花都院区1.64万升),92#汽油的约0万升,柴油约2.34万升(南北院区0.14万升、花都院区2.20万升)。最终采购数量以医院实际使用数量为准。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纳入本次服务范围为本单位所有车辆及合同期内新增的车辆。
2.供应商所提供的燃油油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须提供有效的油品来源证明文件,严禁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物资。
3.供应商加油设备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监测,保证加油机油量符合国家标准。
4.供应商加油站应在距离医院北院区或南院区或花都院区5公里直径范围内,具备给大客车加油的场地。必须标明加油站详细地址、地图、经营面积、油枪数目、距离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北院区、南院区、花都院区的实际驾车里程(可提供百度地图实际驾车里程截图)。
5.供应商须列可供油品种类、标号,并按照加油站当日挂牌零售价的折扣率报价,报价包含单位货物价款、运输费、保险费用、税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二、参与调研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参与调研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服务经营范围。
2.须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参与调研单位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三、调研资料清单
1.文件清单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3)有效期内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报价说明,格式自拟。供应商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对不同标号油品给予折扣报价。(如遇国家价格调整,在价格调整基础上折扣不变)
2.文件要求
(1)调研资料1份(PDF格式),内含一页报价说明(格式自拟)。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2)以上报名资料均要求加盖公章,按序号打包压缩(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以“项目名称-公司”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 sysmhzwk@mail.sysu.edu.cn。不按规定时间或不按所需资料要求递交资料的,不予受理。
(3)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逾期不再接收。
四、其他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关老师,020-81332546
2.郑重提示:该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单位提供的相关项目信息仅用于提高我院对该项目的认知,不作为我院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