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闻

【科研】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科技厅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9

各科室:

 

广东省科技厅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现组织申报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符合条件者请积极申报。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 申报领域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新能源汽车、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以及计算与通信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等9个省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核心技术的后续研发和转化应用,优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化前景明确、能尽快转化应用”的项目。优先支持领域和方向设置见附件1。

 

二、 申报注意事项:

 

1、本专项为限额申报项目,我院可择优推荐3项上报学校,再由学校进行遴选申报

2、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制定的任务目标要明确。

3、本专项支持和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和产业化。分为两种合作申报方式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实施,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技研发实力强、应用型科研成果储备多的优势,通过与企业共同开发、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方式,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牵头,利用其拥有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合作实施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共同实施,由企业发起,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企业技术水平,请学校老师尽快与龙头企业、行业单位联系参与申报。

4、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自然)3项以上(含3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为避免因超项而导致无法申报,项目负责人请及时联系我科人员查询主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情况

5、资助强度重大项目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左右:重点项目分为300万元、500万元两档。

6、项目从2016年1月开始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7、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3),并到科研科审核协议内容、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如合作单位为大学院系,应加盖大学公章或大学的技术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校(院)内评审

7月29日

下达通知

8月5日17:00前

项目负责人请填写附件《申报书》、《可行性报告》,于8月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我科邮箱,由我科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推荐。

8月14日

校内遴选

2、正式申报

8月14日-8月20日17:00

网上申报,财务科、科研科审核

8月21日-8月25日17:00

学校科研院审核

8月25日-8月26日

申报书(含可行报告及附件)一式三份交到科研科

 

 

联系人:姚老师  林老师    联系电话:81332402

邮箱:syskyk02@163.com

 

 

附件 1. 广东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优先支持领域和方向

2.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预通知

3. 合作协议模板

4. 申报书(仅限用于院内评审)

5.可行性报告

科研科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