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科】关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长堤大马路374号前座首层(含二楼)临街商铺招租项目的公告(第二次)
各供应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依据实际需求,现对越秀区长堤大马路374号前座首层(含二楼)临街商铺招租项目公开挂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ZWK-LY20250905
二、项目名称:长堤大马路374号前座首层(含二楼)临街商铺招租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服务期限 |
最低限价 |
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374号前座首层(含二楼)临街商铺,总建筑面积为107.75㎡,其中首层建筑面积为44.66㎡,二楼建筑面积为63.09㎡。 |
3年 |
首层租金不得低于224.18元/月/㎡,二楼租金不得低于128.79元/月/㎡,水电费另计。 |
具体内容请参阅附件1的“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依法经营。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授权书。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注: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资格,并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名单。)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5年9月12日17:0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15室总务科。
1、响应文件仅受理纸质,纸质材料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
2、不接受邮寄投标。
六、成交方式:采用二次报价方式,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最高价成交原则。
七、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待定。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20-81332593 工作日8:30-12:00、15:00-17:00,其余时间请勿电联。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总务科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