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申报广东省科技厅2015年产学研合作项目(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的通知
各科室: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了《2015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主要涉及六个专题,其中密切相关的有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等。
各专题具体情况请查阅附件1-2,按申报指南及其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所有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创新协同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有关要求。
二、组织方式
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省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或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三、限项说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自然)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
2.同一申报人同一个专项提交新项目超过1项;
3.同一个申报人当年提交超过2项新申请项目;
4.申报人在研项目有未填报年度执行报告及逾期1年未验收的,在提交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5.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6.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7.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8.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四、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
2、项目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网上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100万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重点项目的查新报告; 其他附件资料作为专家评审依据材料,由项目申报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对投资额度大的项目说明资金筹措来源及依据,提供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项目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申报者报送纸质材料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
3、经费预算。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指南中未做特别说明的,原则上研究院所、高校、非营利性机构申请的项目为事前立项,事前拨付经费。
4、 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合同书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申报程序
申请者将基本信息(姓名、科室、职称、邮箱、联系手机号码)发至科研科邮箱,科研科为申请者创建帐号和密码 → 申请者凭科研科创建的帐号和密码登录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申报书填写工作,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要求申报 → 科研科对申请者网上提交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
申请者在填写申报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申请者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如实;
2、申报书所有栏目是否已填写,有无错漏;
3、专题编号是否与选择的专题名称、计划类别相对应;
4、申请者是否存在超项、个人条件是否符合所申报专题的要求;
5、有参与单位”的项目是否上传合作协议;
6、经费预算是否符合《省创新协同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所申报专题的要求;
7、执行年限是否符合专题的具体要求?
8、专项要求的附件是否上传(如可行性报告是否符合要求、100万以上技术攻关类项目的查新报告、投资额度大的项目说明资金筹措来源及依据等);
9、上交项目纸质材料的版本号与网上版本号是否一致?
10、项目起始时间不能早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六、时间节点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下午5:00,纸质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上午12:00前,纸质材料的版本号应与网上上报一致,一式3份。
项目联系人:姚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81332402
邮箱:syskyk02@163.com
科 研 科
2015年2月17日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15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3、省创新协同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