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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6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试行办法》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期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或结题验收报告,以及经费决算等相关材料。2011年立项的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开始, 2012、2013年立项的青年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将同时进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2011年立项的青年教师培育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请2012、2013年立项的青年培育项目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3、结题验收项目以及中期检查项目清单见附件3、4,请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3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结题报告》/《进展报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我科邮箱syskyk02@163.com。
4、《结题报告》、《进展报告》中的“经费决算表”(经费卡号不填)请自行到财务科审核经费情况、加盖财务科公章。
科研科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81332402 邮箱:syskyk02@163.com
财务科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81332201
科研科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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