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转发广州市卫生局为了进一步完善医药卫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各科室:
广州市卫生局为了进一步完善医药卫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库(附件1),符合条件的老师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登陆“广州市卫生局科教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kjgl.gzmed.gov.cn)进行注册(附件2),登录并填写《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下简称《专家推荐表》,附件2),网上提交《专家推荐表》后,下载《专家推荐表》,于12月31日(下周三)前将《专家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等),各一式三份报送我科。
联系人:姚翠媚 联系电话:81332402
科研科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1:广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卫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附件2: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评审专家注册流程说明(←点击下载)
广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卫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广州地区各类医药卫生专业人才(含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下同)在我市医学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我局卫生科教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自动化,促使科教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决定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一)为医药卫生科教管理工作的战略决策和组织实施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参与项目的立项、经费预算评议和评审;
(三)参加对项目和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为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专家对评估咨询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负责。
二、专家入选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在医药卫生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敏锐的技术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能够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
(三)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科教项目评估、评审和咨询等相关工作和活动;
(四)年龄6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含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专家信息采集方法
专家库信息的采集,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发动本单位(系统)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注册登录。
(一)专家登录广州市卫生局网站www.gzmed.gov.cn左边“科教业务系统”专题,或按照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注册流程说明(附件1)注册新用户,登录并填写《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下简称《专家推荐表》,附件2)。
(二)网上提交《专家推荐表》后,将此表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各单位对本单位专家填报的《专家推荐表》的个人基本信息、学术信息、学历信息等进行审核,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将《专家推荐表》及时报送我局科教处或中医处。
(四)我局对各位专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审核通过后,成为科教业务系统的合法用户,获得一个用户帐号和密码,系统将通过电子邮件发至该专家的电子邮箱上。
(五)我局长期受理科教专家网上申报。
四、专家库的管理与应用
(一)广州市医药卫生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库的信息由我局统一进行管理。
(二)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我市有关部门提供信息,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各类专家在我市科技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涉及入库人员工作调动、职务调整、重大奖励等重要信息变动,专家本人要及时登录系统更新资料。各单位对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要及时推荐入库,入库后专家信息出现重大改变的要及时报告我局,保证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出入库渠道畅通。
(四)今后我局开展各类科技咨询和评价活动,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随机选择专家。
联系 人:科教处 中医处
钟首斌 肖枫
联系电话:81084242 8108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