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申报: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7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力度,挖掘和凝练人才培养特色,促进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和先进经验的推广、交流,学校将组织开展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建设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我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的工作思路与要求,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协同创新为引领,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机制创新为重点,以条件建设和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为保障,总结教学改革成果,加快培养适应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拔尖创新人才、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培育建设原则
(一)问题导向
教学成果建设培育要以问题为先导,重在解决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满足地方、政府、社会、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
(二)协同培育
要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整合校内专业、课程、实验室等资源,推进校内协同育人;与政府、企业、行业、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合作,鼓励与外省市高校、高水平大学合作培育,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突出重点
培育项目可分为拟推荐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进行分层,拟培育成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的,须是前期基础好、预期成果多、实践效果优、推广应用强的项目,学校对这些项目将重点培育,加大教学改革力度。
三、项目建设与申报要求
项目培育的具体标准与条件,遴选要求、范围与申报要求等请见《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申报说明》(附件1)。
四、相关材料的报送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及个人,根据申报说明准备和审核申报材料,于12月25日(周四)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学科:
1、《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
2、请将申请书(附件2)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888683@qq.com。
联系人:许老师 青老师 81332403
教学科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3:2014年度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