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接省科技厅通知,为做好合同到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见附件1。 二、 验收时间: 1、在研2项者,如需申报2013年度省科技项目,必须于申报前完成所有验收流程(指纸质材料递交到科技厅);不申报新项目者,按第2点执行; 2、在研1项者,请于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三、关于结题: 1、请仔细阅读附件3的注意事项,并参照附件4的验收流程进行项目验收,通过审核的纸质材料及相关附件打印一式四份于3月10日前交到科研科。 2、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科规划字〔2012〕202号)规定,以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要求,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均实施财务验收制度。其中,立项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格式请参考附件7);立项金额20万元以下的,要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经费决算表(见附件6,必须加盖财务科公章)。 四、关于延期、中止: 1.合同期超过1年并且未完成计划任务的、已申请过延期的,按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原则上不予以延期,建议请按课题终止处理。 2. 无故不交材料的,申请人在3年内(2013年-2015年)不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课题。 3、凡涉及需延期、中止等情况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请在系统的“变更管理”栏中提出申请,经科研科、医科处、科技厅审批后执行。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81332402 E-mail:syskyk02@163.com
附件1:我院到期项目清单.xls
附件6: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格式).xls
附件7: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格式).doc
科研科 2013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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