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用手腕识别带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第二次)
各供应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根据实际需求,现对医用手腕识别带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ZWK-LY20260615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用手腕识别带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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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使用参考用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限价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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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手腕带[成人] |
313000 |
条 |
0.38 |
118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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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手腕带[儿童] |
16000 |
条 |
0.38 |
6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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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手腕带[爱婴区专用] |
15000 |
条 |
0.38 |
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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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手腕带[其他] |
5600 |
条 |
0.38 |
2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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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识别带[陪护专用] |
2000 |
条 |
0.28 |
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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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识别带[女成人] |
4000 |
条 |
0.28 |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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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腕带打印机 |
须与采购人日常使用的HIS系统无缝衔接 |
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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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5560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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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28 |
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响应人出具有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响应人需提供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人出具有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响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出具有效的加盖公章声明函)。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响应人出具有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出具加盖公章、有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
注: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资格,并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名单。)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6年6月29日17:0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15室总务科
1、响应文件仅受理纸质,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正本1份/副本五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不接受邮寄投标。
六、评审方式:采用一次报价、综合评分方式,综合得分最高为中标原则。医院根据工作安排组织评审,供应商无需到场,无需现场陈述。
七、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待定。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段老师
电话:020-81332203、020-81332503,工作日8:30-12:00、15:00-17:00,其余时间请勿电联。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总务科
2026年6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30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