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科技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一个单位及课题组科研水平的主要标志。医学科研成果体现了对科研人员创造性劳动的尊重,又反映出医学科研造福人类的根本目的。我院一直重视科研成果申报,自2000年以来,共获得各级科研成果奖53项(详见附件),获奖档次逐年增高,2012年度获得两项省部级一等奖。随着我院研究水平的提升和各项创造性成就或结果的积淀,科技成果的获得有望取得佳绩。
科技奖励申报组织是一项历时较长、材料准备及申报程序繁琐的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2013年我校医科科技奖励申报组织工作,避免与基金申请工作高峰时间冲突,方便科技奖励申报者及其各级管理人员有更充裕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相关工作。望各位认真阅读下面成果申报工作通知,尽早准备:
一、认真总结、凝练本研究课题组说取得的成果,尤其是国家、省部委、厅局计划内已完成的课题,取得重大效益的计划外课题也可组织申报。同时倡导有相同或类似研究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加强技术资料整合共同完成科技成果申报。
二、科技奖励申报程序
科技奖励申报组织工作一般包括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科技成果登记、推荐科技奖励三个阶段,其中科技成果评价(鉴定)与登记是推荐科技奖励的必备前提,而科技成果鉴定是应用技术成果取得技术证明文件的主要评价方式,也是科技成果申报组织工作的重点;基础理论成果可以不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三、科技奖励申报的一些基本要求
1.科技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系统性等,且第三方评价良好(第三方评价是指被该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第三方对本项目技术内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针对本项目主体核心内容的评价性意见)。
2.基础理论成果必须以论文或专著形式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至少1年以上(高等学校科技奖要求1年以上、广东省科技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要求2年以上、国家科技奖要求3年以上),得到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应用,体现在引文检索证明及其引文原文等。
3.应用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实践验证并已进行至少1年以上较大范围推广应用(高等学校科技奖要求1年以上、广东省科技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要求2年以上、国家科技奖要求3年以上),产生较好社会或经济效益,体现在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应用证明是指应用成果单位出具的推广应用该项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应用证明要求统一使用经我处网页下载格式,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公章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有经济效益的还应加盖应用单位财务部门专用章,否则均视无效。
另外,参加国际、国内较高层次的学术交流,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等亦可作为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材料。
4.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研究项目,应取得新药证书并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植入人体内材料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涉及医疗器械产品的项目,应完成市场准入并提供进入临床应用的政府批文,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计算机软件应进行软件版权登记。
7.凡涉及实验动物的成果,必须提供:①每批次使用的实验动物种名(品系)及其供应单位、供应日期、标准等级和广东省实验动物合格证复印件;②进行动物实验的单位(实验室)的广东省动物实验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8.要求到指定单位进行科技成果查新与引文检索(如中山大学医学情报研究所、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等)。
9.成果完成人的名次,应根据贡献大小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并填写《署名定量评分表》。成果完成人应对成果的发现、发明或创新点有实质性贡献并有旁证材料支持,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原则上应作为成果完成人,否则应由相关人员及单位出具知识产权声明。完成人排序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再变动。凡完成人名次存在纠纷的暂不申报。
10.由多个单位(包括校内校外)共同完成的成果,应根据贡献大小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排名顺序,并提供联合申报证明(要求写明每个协作单位同意成果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的排名顺序,加盖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公章)。凡完成单位排序存在纠纷的暂不申报。
11.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对应成果的发现、发明或创新点)。
三、应用技术成果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必备的材料
1.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和结题报告一式一份(项目来源是选择申请组织鉴定单位的依据,如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资助的申请组织鉴定单位为广东省卫生厅、广州市科技项目资助的申请组织鉴定单位为广州市科信局、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资助的建议申请组织鉴定单位为广东省科技厅等);
2.科技成果申请表一式一份;
3.科技成果署名定量评分表一式一份;
4.建议邀请鉴定评审专家名单表一式二份(专家通讯地址要求尽可能详细);
5.协作完成单位同意申报及单位排序的联合申报证明一式五份(要求原件);
6.盖有协作完成单位公章的完成单位情况表一式五份(要求原件);
7.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向广东省科技厅申请组织鉴定的须从系统生成打印,申请鉴定单位意见栏要填写具体意见,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主管领导签章);
8.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一式八份(不采用函审方式进行鉴定的无须填写);
9.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草稿一式三份;
10.查新咨询报告一式三份(要求原件);
11.引文检索证明一式三份(要求原件);
12.应用证明一式三份(要求原件,应用技术成果尽可能多收集、最好是打印稿);
13.技术资料一式九份(①用我处统一格式的技术资料封面②成果研制报告③查新咨询报告复印件④论文目录清单⑤主要论文复印件⑥引文检索证明复印件⑦重要引用材料复印件⑧推广应用证明复印件⑨实验动物合格证及动物实验环境设施合格证复印件⑩联合申报证明、知识产权声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其它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把技术资料装钉成册)。
上述申报材料均要求用A4纸双面复印。
请申报者先把上述一套申报材料初稿先后交所在单位科研科、我处基础研究管理科审查通过后,再按要求的份数报送所有材料。医科处还将视情择机召开科技成果申报工作会。
四、有关科技成果申报表格可在医科处网页下载(具体路径:中山大学医学科学处主页http://mso.sysu.edu.cn/→下载中心→成果专利→科技成果申请鉴定表格),但凡是申请经广东省科技厅组织鉴定者,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见其网站通知及要求,有关表格请从广东省科技厅网页下载服务栏下载),申请者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与所在单位科研科联系配置,“推荐单位”一般选“广东省卫生厅”;要求各法人单位科研科在进行网上审查及纸质材料提交前,须在我处基础研究管理科备案复核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申报公函!
五、有关科技成果登记:因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要求,我校医科科技成果必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cn/index.htm)“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确定不申报高校科技奖的科技成果,可以”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广东省科技厅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基础理论成果虽无须鉴定,但在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时应提供10篇代表性论著以及查新报告与引文检索证明等材料备查。
六、有关受理申报日期:医科处基础研究管理科统一负责我校医科科技成果鉴定与登记受理工作,请根据科技奖励各类别的申报时间提前1-2月做好科技成果鉴定与登记等相关准备工作,这些科技成果将主要申报2013年度各级科技奖励(参见下表),而此后提交的科技成果原则上只能延缓申报2014年度各级科技奖励。
主要科技奖励申报类别及申报时间
层次 | 奖励名称 | 主管部门 | 申报时间 | 备注 |
国家级 | 国家科学技术奖 | 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 | 1-2月 | 由有关主管部门从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
省部级 | 中华医学科技奖 | 中华医学会 科技评审部 | 3-4月 | 实行择优限额申报,我校一般有6个推荐名额。 |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 | 广东省科技厅 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 4-5月 | 不限额申报,凡在申报时间前完成科技成果评价(鉴定)与登记的项目均可申报。 | |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 |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成果专利处 | 7-9月 | ||
市级 | 广州市科学技术奖 | 广州市科信局 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 1月 | 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获广州市科学基金资助或与广州市市属单位合作完成或在广州市市属单位推广应用取得良好效益。 |
希望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协调联合,切实抓好科技成果申报组织工作,力争获得更多更高的科技奖励。详情可咨询医科处基础研究管理科(办公地点:北校区办公大楼前座203房,办公电话:87331760)或我院科研科(81332402)。
附件:我院历年科技成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