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结题、跟踪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定于2012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开展省基金项目执行、结题、跟踪及年度综合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执行报告
要求2012年度所有在研、结题及跟踪项目负责人都需在网上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请项目负责人(附件1、2、3)依据“网上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与年度综合报告操作流程”(附件4)的要求,完成网上年度执行报告的填报及提交。
二、关于结题报告
1、结题项目范围:2010年立项资助博士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09年立项资助重点项目,2011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2、结题项目验收要求
1)验收形式:函评,课题负责人自行联系验收专家完成项目验收。
2)验收专家条件:①3名专家;②非我院专家,但可有1名本校其他二级单位的专家;③一个一级单位只能有1名专家;④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在线录入验收专家信息、验收组意见。结题报告审核通过后再找专家签字。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结题:
(1)未完成《合同书》所规定的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擅自修改《合同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项目研究成果,包括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用中英文标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英文标注为 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Guangdong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项目研究的验收材料。
4、延期结题:没有通过结题验收和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并提交,经科研科、医科处、省基金办审核。延期结题申请与结题工作同时进行,时间节点相同。
5、对于超期项目(包括逾期结题也没有提交延期申请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按照不能结题处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省基金项目。省基金委特别规定:依托单位不能结题项目超过本单位当年应结题项目10%,取消该单位申报2013年省基金项目资格。
三、相关报告填报方式
请凭申报时单位分配的帐号与密码(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网址:http://gdsf.gdstc.gov.cn/)在线填写并提交。(省基金委技术热线:020-38457794)
项目负责人请于2012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完成网上相关报告的提交工作。
四、关于纸质材料报送
1、执行/跟踪报告:一式3份、签字;
2、结题报告:报告及论文等附件一式3份、验收专家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经费本复印件1份(经费本复印件无需装订到报告里);附件包括: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3、延期报告:一式2份,签字。
4、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请于11月20日前将材料交到科研科。
重要提示:附件1、2、3中作黄色标记的,表示项目负责人有至少2份报告要填写,请仔细查看所有清单,填写相应的报告,避免遗漏!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81332402
E-mail:syskyk02@163.com
科研科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附件1:我院进展项目清单.xls
附件2:我院结题项目清单.xls
附件3:我院跟踪项目清单.xls
附件5:结题验收专家组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