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0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粤卫科函〔2012〕28号文通知要求,2009、2010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开始。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粤卫【2004】69号)要求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可按期完成的项目,请依据通知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二、2010年度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可提出延期申请,但延期申请时间不超过1年。
二、 2009年度提出延期的项目今年必须办理结题,不能结题的要提出中止研究项目申请。逾期不办理结题、中止申请者,视同该项目中止,医科处将会把该项目负责人记入档案,并按卫生厅规定三年内不能申请省卫生厅基金。
三、结题、延期、中止申请均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广东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四、材料要求:
1、结题申请项目:提供《广东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5份及至少3份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至少一篇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性论文的复印件(要求标注有基金编号,已录用待发表的提供论文清样及杂志社的录用证明),不含综述;
(2)项目负责人在出版专著中所写章节的复印件;
(3)项目已通过成果鉴定、获得专利或科技奖励,负责人排名在前三位的证书复印件。
2、延期或中止项目申请仅需提供《结题报告书》一式5份。
五、材料上交要求及时间:
1、材料打印、装订要求: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上交时间:
1)2009年度的项目:2012年12月14日前。
2)2010年度的项目:2013年1月7日前,也可按2009年度结题上交时间递交。
请于上述时间将材料递交科研科。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81332402
科研科
2012年10月9日
附件1:关于加强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后期管理的通知(粤卫【2004】69号).doc
附件3:我院结题项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