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2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合同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2012年度省自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不包括省杰青项目)已在系统公布,申报人可以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查询立项情况(点击“申报管理”——“我的申报书”),如项目状态为“给予立项”即为本年度获得资助立项项目。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各类项目合同条款、《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登录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书》。详细要求如下:
1、填报的项目类别
包括2012年新立项的团队、重点、面上(包括自由申请、博士启动)项目,以及2012年前已立项的团队项目,都要求签订合同书。请科技人员按申报时的帐号和密码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网,在线填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书》(网址:http://gdsf.gdstc.gov.cn/)。
2、网上填写经费预算时,要求:
(1)在“年度经费下达计划”一栏中,“总额”填写广东省基金委当年安排的经费数,“年月”中填写2012年10月,其对应的经费栏填写广东省基金委当年安排的经费数;
(2)在“经费开支预算计划”一栏中,按广东省基金委当年安排的经费数做各项预算。
3、关于经费预算中各科目的填报
(1)劳务费: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用途说明填写左侧划线内容)。其中,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省基金资助经费的15%;研究团队项目和重点项目不过超过省基金资助经费的10%;
(2)管理费: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用途说明填写左侧划线内容),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管理费不得超过省基金资助金额(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的5%,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不得层层重复提取或提高限额。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按各自的研究经费提取管理费。
其它科目的填写要求请参见《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4、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中成果完成的指标内容
根据省基金委的经费安排,合理调整课题研究内容,按照课题的实际完成情况拟定完成成果的数量与质量。完成成果要标注省自然基金资助,并标明项目编号。在课题结题时,省基金委要重点审核合同内容与实际提交的成果是否一致,如果完成情况未达合同要求,则不予结题。
5、合同时间:起始时间统一为2012年10月1日。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重点项目为三年,团队项目为五年。
6、加盖公章要求:各二级单位不用加盖单位公章,由我处统一盖章。
7、我校北校区银行开户信息:
开户单位名称:中山大学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中山二路支行/3602093219200044246
8、审核
10月16日至19日,医科处对提交的合同书进行统一审核;省基金办于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对合同书进行网上统一审核,合同书网上状态为“基金委已受理 ”时下载,A4纸双面打印、复印、签字。
请于10月26日前将项目纸质版合同书一式四份递交到科研科。
联系电话:81332402 联系人:姚老师
邮箱:syskyk02@163.com
科研科
二0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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