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广州市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的通知
各申请人: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科信局)发布了《关于发布2013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第一批申报指南中面向高校受理申报的项目包括珠江科技新星专项、软科学研究专项、科普专项、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现就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不限额,但不支持基础建设、纯设备采购项目。
二、申请类别:包括合作研发类、国际科技服务平台类。研发类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两个层次,专题内容及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请者条件:项目负责人须是学校正式人员,副高以上职称,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原则在58岁以下(含58岁);退休人员不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四、 研究时间和申请经费: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从2013年1月算起;申请经费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要求承担单位按照1:1配套。
五、对外科技合作项目,项目须提交正式签署的与国(境)外合作机构进行合作研发的合同或协议中外文复印件。内容须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填写折算人民币金额;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预期目标;权益分配;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需有一个以上外方成员参加;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合作文本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确认函不能作为合作合同或协议。
六、网上提交要求
遴选获得申报资格者从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将于2012年4月15日开通,有意申请者请与我科联系,由我科分配登录帐号和密码。申请人必须在4月27日下午5时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七、材料上交要求
1、上交材料要求:
当系统显示项目工作进度为“待科信局受理”字样,请双面打印申报书正式稿,并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的《申报书》及申报材料附件先后顺序一式七份无线胶装成册,其中一份为原件,请标注。单位公章均要求红章,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2、上交材料时间:请统一于5月4日(周五)前提交科研科。
八.本通知中未尽事宜,以科信局发布的指南为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姚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81332402
E-mail:syskyk02@163.com
科研科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