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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2

各申请人: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科信局)发布了《关于发布2013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第一批申报指南中面向高校受理申报的项目包括珠江科技新星专项、软科学研究专项、科普专项、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现就做好组织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该类项目对学校、学院实行限项申报,高等院校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5项,其中下属学院或下属独立法人单位不超过2项,结合20112012年度珠江新星立项情况,我院申报名额为2项。

 

二、申请者条件:

1.我校医科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11 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具有博士学位,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2)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经单位主要领导推荐的科技人员。

 

2.如申请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能申请本类项目:

1)已入选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2)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

3)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3. 申请限项规定: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4.申请项目内容要求:符合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发展规划和所在单位的科研发展方向,并列入单位的重点科研课题。课题有利于推动前沿科技发展和提高科研、生产总体技术水平,具体目标明确、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三年内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研究时间和申请经费3年,起始时间从2013年算起;申请科信局经费额度为30万元/项,要求承担单位按照1:1配套,新增总经费与申请科信局经费比例须按照2:1填写。

 

三、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为限额申报,由科研科组织评审筛选项目上报。请科技人员注意并遵守单位科研科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免错过申报期。

 

、申报材料
  (一)填报《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书》(附件2)。
  (二)提交附件证明材料,要求编写目录和页码,除代表性论文、论著外,其它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
  3.参与过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的证明。
  4.科研项目获奖证明。
  5.个人取得荣誉和被列为单位科技创新重点培养对象的证明。
  6.项目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课题的证明。
  7.科研团队成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8.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主要领导的推荐书。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院内评审

请按以上通知要求,准备一式五份完整版申报书及已发表的论文首页,于下周五420日)前提交科研科

 

六、正式申报

获得申报资格者凭科研科分配的登录帐号和密码,登录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将于2012415日开通,申请人必须在427日下午5前完成提交。

 

七、材料上交要求

1、上交材料要求:

当系统显示项目工作进度为“待科信局受理”字样,请双面打印申报书正式稿一式八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请标注,并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的《申报书》及申报材料附件按先后顺序无线胶装成册,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必须先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均要求红章,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2、上交材料时间:请统一于54日(周五)前提交科研科。

 

八、本通知中未尽事宜,以科信局发布的指南为准。

 

附件1  2013年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2 1、2013年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书模板(模板).doc

 

附件:自筹资金承诺函模板.doc

 

 

 

科研科

201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