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我校医科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读项目指南,明晰申请要求
2012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 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4. 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因此,凡是我校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面上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必需附相关证明(包括导师、所在单位或学校博管办的意见及承诺),否则我处不予受理!其中,师资博士后可以讲师身份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2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及相关类型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瞄准申请学科领域,确定申请项目类型,严格按要求撰写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提供《2012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等查阅,科研科备有纸质版本《2012项目指南》。
二、受理项目类别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除应重视《2012项目指南》中有关申请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类别、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外,还应严格遵守相关申请须知(见附件1)和限项申请规定(见附件2)以及针对近年来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注意事项,以避免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特别提醒:1、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的推荐;在职研究生(不论职称)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2、项目组成员中任何一人违反限项规定,该项目都将被初筛而不能进入评审,且具有连锁受累的负作用。请申请人将“限项申请规定”告知所有项目组成员,要求所有成员都务必亲笔签名并填写其正确的身份证号码,落实确无超项;另要求凡参加校外单位申请项目的人员(尤其是高级职称者),须先到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登记入申请项目清单以备查超项,再向我处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凡违规申请人责任自负!
四、校内评议以及有关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与申请代码等要求
为提高大项目的申请质量,本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请参加校内评议,其中医学科学部和生命科学部各学科重点项目立项领域与相应申请代码、NSFC—广东联合基金人口与健康领域主要研究方向与相应申请代码以及申请注意事项、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方向与申请注意事项等见附件3。
五、有关伦理批件
科研科配合本单位伦理委员会择机组织涉及伦理研究项目的审查并出具相关书面证明,申请人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五五普法”栏和医学科学部网页(http://health.nsfc.gov.cn)“伦理法规”栏有关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伦理要求和规定,判断申请项目是否涉及伦理,并视情向相关部门提出咨询或接受组织审查。
六、申请书的填写要求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了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以及对申请人简介格式化填写等若干要求。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其中在线申请人请参照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中重要提示“2012申请功能培训(申请人)”进行操作。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人于2012年1月5日后登录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并参照解压安装后的《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类别编写提纲及相关科学部要求认真撰写!申请者在撰写报告正文时,请遵照以下要求:①请先选定“项目基本信息”中的“资助类别”,再填写报告正文;②在撰写过程中,不得删除系统已生成的撰写提纲(如误删,可点击“查看报告正文撰写提纲”按钮,通过“复制/粘贴”恢复);③请将每部分的内容填写在提纲下留出的空白区域处;④对于正文中出现的各类图形、图表、公式、化学分子式等请先转换成JPG格式图片,再粘贴到申请书正文相应位置。⑤本要求将作为申请书正文撰写是否规范的评判依据,请遵照要求填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要点击“检查保护”,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我处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
申请人于
建议申请人参考不同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经费;生命与医学科学部要求,除填写经费预算表外,还需要在报告正文“经费预算说明”栏写出详细的预算说明!具体经费申请注意事项见附件4。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书将通过网络提交并由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如获得资助,基本信息及摘要等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因此,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特别是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同时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作单位负责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工作单位负责。
七、有关申请工作日程安排
申请材料应由科研科统一报送,医科处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下列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各项目的申请工作,保证按时高质地完成本次申请工作。凡逾期申请者恕不受理!
1、
所有申请人务必将电子版申请书(离线填报WORD、在线提交PDF),杰青、优青、重点等需要校内评议的项目还要求将纸质申请书(完整稿一式七份)交科研科。此时期的电子版申请书主要供我处查超项使用,其中申请人及其项目组成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位、职称、电子邮箱、工作单位等)务必完整准确,而其它内容均可不断修改完善直至最后定稿。
2、
医科处汇总导入所有院系数据包,通过“科研在线”中的“检索统计申请与在研项目”进行查超项并反馈超项结果,期间将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及其项目组成员登录“科研在线http://scholarmate.nsfc.gov.cn”确认完善相关项目信息等,敬请留意配合!查超项后,若无超项不能再更改申请书中的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有超项则必须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调整更正。同时,视情组织杰青、优青、重点等需要校内评议项目申请人进行汇报,核实申请资格并反馈修改意见。
3、
申请人将定稿的电子版申请书(离线填报WORD、在线提交PDF)及一式3份纸质申请书连同附件材料(至少1份原件)报送科研科,要求保证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的版本号及内容保持一致。原件材料请用铅笔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建议除封面、签字和盖章页以及附件清单页可以用单面外,其余纸质文件均应用双面打印;申请书中所有签章日期请填写
若申请回避评审专家(最多三名),请说明理由并用信封装好(信封上写明申请人姓名、单位、申请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钉在原件申请书封面页。
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咨询科研科(办公电话:81332402)、医科处基础研究管理科(办公电话:020-87331760)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处,及时上网关注最新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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