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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及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9
各科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教科函〔2011〕60号)、《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及学校财务[2008]115号文的要求,为做好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及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为学校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且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2、申请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12年1月。
2、申请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12年1月。
3、资助经费。4万元左右。
4、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1项。
二、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1)要求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项目要求研究内容紧跟科技前沿热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需要,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3)已获得国家或省科技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如有在研的教育厅科研项目,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12年1月。
3、资助经费:每个项目不超过8万元。
4、申报限额: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1项,最后汇总后经由医科处组织专家遴选后择优上报。
5、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工作从网上(网址:http://202.116.224.17)进行,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须按附件要求,下载、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请于2011年10月20日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报我科,以便组织校内评审,获得学校推荐上报资格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各一式三份(要求至少两份为原件),过期不予受理。
谢谢!
科研科
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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