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1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合同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粤科基办字[2011]3、4号文(见科研科发的邮件)的要求,2011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重点和研究团队立项项目的安排已下达,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各类项目合同条款、《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于
1、填报的项目类别
包括2011年新立项的团队、重点、面上(包括自由申请、博士启动)项目,以及2011年前已立项的团队、重点项目,都要求签订合同书。请项目负责人按申报时的帐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网,在线填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书》。
2、网上填写经费预算时,要求:
(1)在“年度经费下达计划”一栏中,“总额”填写广东省基金委当年安排的经费数,“年月”中填写2011年10月,其对应的经费栏填写广东省基金委当年安排的经费数;
(2)在“经费开支预算计划”一栏中,按广东省基金委当年安排的经费数做各项预算。(见附件:项目清单)
3、关于经费预算中各科目的填报
(1)劳务费: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其中,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省基金资助经费的15%;研究团队项目和重点项目不过超过省基金资助经费的10%;
(2)管理费: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管理费等于省基金资助金额的5%,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不得层层重复提取或提高限额。
其它科目的填写要求请参见《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4、合同书中主要研究人员应与申请书一致。
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中成果完成的指标内容
根据省基金委的经费安排,合理调整课题研究内容,按照课题的实际完成情况拟定完成成果的数量与质量。完成成果要标注省自然基金资助,并标明项目编号。在课题结题时,省基金委要重点审核合同内容与实际提交的成果是否一致,如果完成情况未达合同要求,则不予结题。
6、合同时间:起止时间为
7、有合作单位者,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版合同书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后,再递交科研科。
8、我校北校区银行开户信息:
开户单位名称:中山大学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中山二路支行3602093219200044246
9、审核
请于9月12日前网上提交合同书,以便我科及医科处审核。9月17日开始,省基金委将根据我单位提交的合同书进行统一审核,经审核通过后请双面打印,并用A4纸复印。
请于2011年9月22日前将项目纸质版合同书一式四份递交我科。
联系电话:81332402 联系人:姚翠媚 王美琼
谢谢!
科研科
附件:
1、关于下达201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通知(粤科基办字[2011]3号)(见邮件)
2、关于下达201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和重点项目的通知(粤科基办字[2011]4号)(见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