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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优秀博士论文评审的通知(急)

发布日期:2010-11-23

各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1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已正式启动。现将与评选及材料报送有关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89月12009年8月31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49月12008年8月31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需要三位校外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

二、参评论文要求

论文作者在学期间原则上应在高水平刊物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一般应已入选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有下列情况的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1.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已参评过两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4. 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三、材料报送

由于时间紧张,请申报者先填写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作者简况表”及“论文中英文摘要”,并于11月24日下午17:00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ixh@mail.sysu.edu.cn,也可直接到研究生院106办公室提交上述电子材料。学校组织评审后,择优向教育厅推荐上报。具体报送材料如下(可先做好准备)。

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 与存档论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一本(双面打印或复印);

2. 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3000左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WORD格式)及相应的英文摘要、作者简况表,装订在一起,夹放在学位论文内;

3. 推荐表中要求的5项代表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此材料单独装订,不送专家评审,仅为备案使用;

4. 需要联名推荐方可申报者另需提交“专家联名推荐信”。

经另行通知后,获推荐参评资格者需在11月29日上午10:00前提交上述书面材料。

四、本通知可登陆研究生院主页浏览(http://graduate.sysu.edu.cn )。

联系人:戚兴华      联系电话:8411300784111699

电子邮件:qixh@mail.sysu.edu.cn

 

附件:(可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下载)

   教育部相关通知及全部附表

                     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