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申请者:
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重点说明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主要有:1、重大科技专项、2、软科学研究项目、3、省民营科技园建设和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试点项目、4、专业镇创新专项、5、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6、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及科学事业费专项、7、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8、工业攻关科技计划项目、9、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专项、10、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11、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12、“新兴产业培育支撑工程”等。具体请登录省科技厅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pro/)或医学科学处主页(http://mso.sysu.edu.cn/)查阅了解,按申报指南及其具体要求进行申报,不在申报指南指引范围的科技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计划项目层次:
项目的组织层次依次分为重大专项、重点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四个层次。请按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进行申报,其中:
(1)重大专项:2010年继续受理“华南新药创制中心” 重大专项申报;
(2)重点专项: 100万元以上/项;
(3)重点项目: 50~100万元/项;
(4)引导项目:指一般的面上项目,原则不超过30万/项,省部产学研结合引导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80万元。
重大专项、重点专项、重点项目均鼓励组织多学科、多单位力量联合申报。
三、限项说明:
1、主持2项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者不能申报新的项目;同一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科技计划;同一课题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科技计划。但有些项目有特殊要求,请申请者严格对照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2、凡申报了2010年社会发展领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者不得再申报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可行性报告与查新报告:
1、所有项目的申报都必须填写可行性报告;
2、申报重大专项、重点专项和有关重点项目,要求作查新报告。
五、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封面:请认真按照各申报指南填写 “专题名称”与“专题编号”, “专题编号(名称)”须与选择的“计划类别”相对应,省科技厅将据此进行分类管理和评审,否则将无法受理。
2、“单位基本信息”:由学院(医院)注册时统一填写,各项目填写时不能更改;项目组成员中有本单位以外(包括校内不同学院、医院)的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须在“参与单位”栏填写参加单位信息,在需要单位盖章处加盖其单位公章,并在附件清单一栏中上传合作协议。
3、“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状况”:填学院(医院)情况,课题组所有的专利证书等应扫描上传,“项目技术及知识产权状况”填与本项目有关的(包括主持、参与)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情况,也应将有关附件扫描上传。
4、“工作进度”:项目起止时间一般从2011年1月开始,执行年限2-3年,部分项目有专门要求,请按项目的具体要求执行。
5、“经费信息”:省科技厅经费主要用于科研业务和购买实验材料等支出,基建费和大型设备购置费应自筹解决;管理费列在“其它”经费中,占5%。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配套研发经费,合作伙伴须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
6、“附件清单”:在已附材料前打“√”并填上数量。所有附件均需用原件(复印件)扫描上传,单个附件不超过500K,上传附件应按清单顺序分类上传。以下几项附件必须上传:(1)合作协议。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以外人员的,须提交与外单位的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2)专利证书。“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状况”栏中,有填报课题组或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状况的,需提供产权状况证明;(3)申报国际合作项目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或经费承诺证明原件以及中外双方正式签署的合作研发合同或协议中英文复印件(内容必须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填写折算人民币金额;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需有一个以上外方成员参加;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4)滚动项目须提供的资金配套投入或承诺(需有相关单位的公章)。
7、所有栏目内容都应按要求填写,不能遗漏。
六、申报程序:
所有省计划项目必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 )申报。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科研科为申请者创建帐号和密码 → 申请者凭科研科创建的帐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后进行网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申报书填写工作,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确保网上申报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