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闻
关于“申报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09-11-27
各有关申请人:
接医科处的最新通知,关于“申报2009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有最新补充说明,说明如下:
1.2007年立项的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如符合申报条件,可以申请“培育项目”;2008年立项的项目因明年结题,不在今年资助范围之内。
2.请在申报清单上注明每个申报课题的“所属学科”。
谢谢!
科研科
相关资讯
2020-11-23
2020-11-13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