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前

【房屋修缮科】南院区文化长廊建设院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08

一、项目概况

按医院要求将南院区风雨连廊装饰成为“开方式院史馆”,装饰风格能充分体现医院历史文化,宣传内容有故事、有温度、有情怀。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8000元以下(含税)(方案效果图及工程量清单请下载附件)。

二、基本建设要求

利用原来主体结构与主柱同一平面焊接不锈钢框架,上面裱写真色块。年份数字用不锈钢烤漆字,人物和建筑物内容用1厘米安迪板UV打印,文字内容用1厘米安迪板反裱背胶,上下交错安装(离开部分增加不锈钢支架固定)。

历史沿革介绍做法要求:

1、文字部分介绍户外背胶裱10mm安迪板;

2、人物或特殊图像10mm安迪板UV打印;

3、中间标识主线(加不锈钢框架和1厘米安迪板与主柱拉平面,上面裱背胶);

4、年份立体字不锈钢烤漆 400mmX400mmX30mm;

5、长廊LED射灯 (1米1个);

6、质保期:不少于5年。

最终宣传栏内容按我院党委办公室提供的为准。(详见效果图)

三、报价公司资质要求及提供资料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证书或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报价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或地税)加盖公章;

4、报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需具有策划创意服务,广告业,会议及展览服务,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等经营服务

5、报价公司具备室内装饰工程、会议及展览服务,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等项目的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报价公司要按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未按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作废标处理;

7、以上要求提交的资料均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才有效

8、报价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报价体报价

9、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程序

1、符合上述要求的公司请到南院区后勤综合办公室(房屋修缮科)领取项目相关资料或直接在招标公告下载工程量清单,如有疑问可于1011日前到南院区实地勘察;

2、符合上述要求的公司按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写报价文件,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将报价文件密封,注明报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盖公章后交至南院区后勤综合办公室(房屋修缮科)

3、房屋修缮科初步审核报价公司提交的材料后,把符合要求的公司名单交由科室民主议事决策小组讨论,按院内招标、议价程序等相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4、将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相关资料上报医院按程序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结果挂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或通过资格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五、报价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10169:00—12: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612:00 (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910163: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院本部房屋修缮科办公室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后勤综合办公室(房屋修缮科)

联系电话:020-34071865 邮箱:nwx34071521@163.com

联系人:伍老师  刘老师

附件:1、/工程量清单.doc2、/方案效果图.jpg

                                                 

 

                                                    房屋修缮科

                                                    201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