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科】南院区门诊及附楼输液架及拉帘导轨等家具采购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包括南院区博爱楼各楼层的输液杆及其导轨,病床拉帘及其导轨等家具采购、安装。
2、项目交货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博爱楼(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内)。
3、招标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南院区博爱楼各楼层的输液杆及其导轨,病床拉帘及其导轨等内容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包括装卸)、落地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结算、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质保期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含税单价包干,包项目深化设计、按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验收所需的第三方检测、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质保期服务、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含税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73280元(含税金额),其中暂列金额为:0元。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6、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经由相应资质的母公司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有效授权的分公司,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者扫描原件;
2)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1投标人是家具生产制造商,所投标办公家具必须由本厂生产制造(原材料、零部件除外),具备设计、制造、安装,以及组织实施能力,并提供家具生产制造商原厂资质复印件证明。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至11:30,14:30至16:0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801室
联系人:杨科、吕科
电话:020-81332803、34071710
传真:020-81332803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及本公告第6点“合格的投标人”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银行宿舍6楼会议室;递交时间:2018年8月1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8年8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银行宿舍6楼会议室;
13、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伍仟元整(¥5000),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14、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5、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6、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业 主: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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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81332029、34071710 |
传真:020-81332803; |
联系人:杨科、吕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