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科】南院博爱楼低压配电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二、工程名称:南院博爱楼低压配电房改造项目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内
四、工期与质量:工期30日历天;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变压器、发电机,安装发电机低压进线柜1台、#1变压器进线柜1台、低压出线柜1台,安装临时配电柜1台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41793.62 元(含税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 3931.21 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余泥外运费用按由投标人综合考虑,结算不予以调整;暂列金额为人民币 27066.11 元 )。(投标人必须按此金额填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和暂列金额,不得调整该费用)
六、资金来源:已落实。
七、承包方式:按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投标人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要求,由中标人对以上招标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收、包协助报建,包协调各方面关系、包验收合格、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包送电检测及配合送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八、投标人资格后审合格的条件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可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至少涵盖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系统、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有效期内,报名时原件核查,投标时原件附于投标文件内)。
7、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九、报名时间:2018年 6月 13 日至6月 15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复印件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
7.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
8.拟委派专职安全人员有效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
9.“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注: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楼801室
标书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单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联 系 人:杨科、吕科
联系电话:020-81332803 / 020-34071710
招标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