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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基建招标代理库建立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21

一、概况

1、建库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基建工程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货物、服务项目需委托招标代理招标的项目,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需要经由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产生。招标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拟建立基建招标代理库,在需要时从代理库中随机产生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为招标代理人。

2、招标代理范围: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基建工程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货物、服务项目等需委托招标代理的招标业务,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工程类、服务类或货物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计算所得招标代理费用在十万元以上的项目,将在所成立的基建招标代理库中随机产生招标代理机构。

3、建库有效期:自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

4、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数量:十家

二、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入库申请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设立条件及监督管理的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入库申请人自2015年以来代理过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工程招标限额或中标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3、入库申请人须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工作人员3名;其中,项目负责人应从事招标代理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招标师资格证书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或从业人员资格。入库申请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并在建库有效期内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4、入库申请人具有广州市越秀区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通过“全国检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近三年(由报名截止时间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递交遴选文件时提供,附于遴选文件内;若无则视为不符合遴选资格,不予进入遴选环节)。

5、本次遴选工作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资格审查及入库遴选工作由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负责组织;

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代理库遴选方式:

(1)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不足十家时,本次建库失败,重新进行建库。

(2)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超过十家时(含十家),对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取排名前十名的申请单位为入库单位。

(3)若出现遴选综合评分相同的情况,以2018年4月4日(遴选日)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排名次序进行排序。

四、报名资料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入库申请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电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概不接受。

五、入库报名和遴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楼801室基建科。

3、联系人:王  工

4、联系电话:81332029

5、监督部门电话:81332501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