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证明的通知
各申请人: 申报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需要出具《动物伦理审批表》的老师,请填写附件的2个表格,各打印一份送到北校区实验动物中心,由该中心老师代为送至东校区实验动物中心盖章。该中心统一报送材料的时间为申报截止前的逢星期二、星期四上午,请注意时间。 科研科 2014年2月25日
附件:关于开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证明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学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将对涉及实验动物伦理的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并出具相关书面证明,请申请人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五五普法”栏和医学科学部网页(http://health.nsfc.gov.cn)“伦理法规”栏有关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伦理要求和规定,判断申请项目是否涉及伦理,并视情提出咨询或接受伦理审查。 办公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之前的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2:00。电话:020-39943341 地点:东校区实验动物中心大楼一楼110室,也可将材料交至北校区实验动物中心一楼生产部办公室转交。 办理内容: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证明、实验动物使用需求情况表
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14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