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8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管理办法的要求,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与结题工作已经开始,2013年底资助期满应结题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须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基金委已通过ISIS系统给项目负责人发送了填写报告的通知,请凭用户名和密码及时登录ISIS系统并参照相关功能培训在线填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若项目负责人不能登录系统,请尽快与医科处基础研究管理科联系(办公电话:020-87331764)。

 

二、《结题报告》不仅是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而且是项目验收和评估的主要依据,并将向社会公布。自2012年开始,为加强基金项目资助管理,提高基金项目资助效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结题的项目进行了分类结题评估,结题评估将以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作为主要评估依据,邀请同行评议专家进行评估考核,结题情况将作为后续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结题情况不良者将不予后续项目资助。因此,为确保项目结题时能获得较好的评估,请对结题工作予以高度重视。项目负责人及其合作者应认真阅读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的要求(查阅http://www.nsfc.gov.cn),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具体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请仔细阅读附件2。

 

三、请尽快开展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工作。

 

1、《经费决算表》中所有经费金额单位均为万元;“预算经费”应与《资助项目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表”保持一致,“经费支出”按实际支出进行填写,结余经费太多的项目请尽快抓紧报销清帐“已拔入经费结余”=“预算经费”合计﹣“经费支出”合计。另外,劳务费备注只能填写“用于直接参加本项目研究生或博士后的劳务费”,不得出现补贴、津贴、加班费等字眼;管理费备注请填写“本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或“不得超过预算经费的5%”。经费决算表中项目负责人请务必签名并写明日期。单位配套经费栏不填!

 

2、项目负责人应视情填报《经费使用说明表》:属基本正常开支需要对经费使用情况作一般说明,当预算经费与拨入经费不相等时需要特别说明,当经费支出金额与预算经费金额相差较大时需要着重说明。

 

四、附件材料:论著及其它证明材料。

 

序号

附件类型

材料要求

电子版

纸质版要求

1

代表性论著(不超过6篇)

封面+目录+全文

扫描,彩色标记姓名及基金标注位置,按每个类型整合成PDF,上传

与电子版要求相同

2

其它论著

首页+基金标注页

3

研究生学位论文

封面

4

已录用稿件

首页+基金标注页+编辑部录用证明

5

大会特邀报告

邀请函+会议文集有关目录

6

专利专著等其它研究成果

奖励证书/专利证书/专著封面+编者页

 

五、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要求

备注

1月10日前

将项目经费本送到财务科陈老师处审核经费支出情况

1月14日前

网上提交《结题报告》(注意不填写配套经费

随时留意报告状态,发现退回时,根据退回修改的原因作相应修改后再提交审核

1月17日前

打印一式三份《结题报告》、附件材料、经费本原件,签字

状态是“基金委等待受理纸质材料”时打印

 

六、逾期未报送有关报告者,将会影响到对该项目实施质量的评估及后续项目的支持。另外,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者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科研科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1332402    E-mail:syskyk02@163.com

财务科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1332201

医科处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87331764

 

附件:1、 2013年结题项目负责人

         2、《结题报告》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

                                                                                             科研科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