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及中期汇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我校医科新一轮青年教师重点培育计划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启动,目的是为促进我校医科各学科青年学术带头人的成长,重点为我校医科近几年内培养出具有竞争力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含即将设立的40岁以下优秀青年基金)申请者。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科研工作较突出且有望在2~3年内获得国家杰青基金、国家优秀青年基金的青年教师。
二、组织方式:申请者自荐、二级单位推荐、医科处组织遴选相结合;
三、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2年,即2013年8月~2015年8月;
四、资助经费:经费来源于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获准立项项目资助经费最高30万元。
1、申请人已经获得过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才类项目(青年培育、青年重点培育),合计经费达30万元者,原则上将不再予以经费资助。
2、获得过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的申请者(已资助15万元)予以差额资助,再资助15万元;
3、百人计划引进人才获学校资助不足30万元的,予以差额资助;
4、已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并获得过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申请者,予以差额资助。
5、“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入选者,自动入选中山大学“青年教师重点培育计划项目”,但仍应需完成整个申报流程。曾获得“青年教师重点培育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填报,缺少其中任一填报方式的项目材料视为无效。
1、网上填报:申请人登录医科处科研管理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yk/),申报开放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6月26日17时,请在此期间内完成网上填报(操作流程见附件3)。
2、报送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一式八份,于6月25日17时前报送科研科。
3、项目评审:项目评审会将于7月份第一周进行,具体要求、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每位负责人汇报6分钟,答辩4分钟。
需注意的是,2011年立项的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的中期汇报会也将一并举行,每位负责人汇报6分钟,答辩4分钟。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老师按时进行网上申报及递交纸质材料。谢谢!
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81332402
E-mail:syskyk02@163.com
科研科
2013年6月9日
附件1:《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实施试行办法》
附件2:《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3:网上填报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