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颌面外科喜获两项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认证
日前,口腔颌面外科暨中山大学颅颌面外科中心传来喜讯,以陈伟良教授为项目负责人的“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术”(编号: 050920120003)和“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术”(编号:051020120001) 获得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认证,成为广东地区唯一获得以上项目认证的单位。
卫生部授权中华口腔医学会近期在北京分别对“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技术”和“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术”进行临床能力审查,全国有40多家大型医疗单位参加评审,筛选出10家参加答辩,答辩委员有口腔颌面外科专家、神经外科专家、法律专家和医学伦理学方面的专家。答辩会上陈伟良教授对我校颅颌面外科中心上述两项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研究工作和成果作了展示,对我院相关辅助科室及支撑条件作了详细的汇报。答辩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中心有很强能力开展“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技术”和“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术”。通过严格的专家会审及现场考察,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中华口腔医学会正式批准我院口腔颌面外科暨中山大学颅颌面外科中心荣获以上两项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认证。
上述两项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能力通过了卫生部的审查,一方面显示了我院临床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这两项技术的进一步开展对我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口腔颌面外科的发展起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造福于广大颅颌面肿瘤患者及颅颌面畸形患者。
据了解,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卫生管理的需要,国家建立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医疗技术分为一、二、三类医疗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因此,第三类医疗技术也是体现一家医疗单位临床技术水平和业界影响力的重要指标。(文/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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