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申请人:
为做好我院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读项目指南,明晰申请要求
自2013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3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及相关类型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瞄准申请学科领域,确定申请项目类型,严格按要求撰写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提供《2013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等查阅。
二、受理项目类别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除应重视《2013项目指南》中有关申请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类别、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外,还应严格遵守相关申请须知(见附件1)和限项申请规定(见附件2)以及相应科学部针对近年来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注意事项,以避免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特别提醒:1、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的推荐;在职研究生(不论职称)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在依托单位兼职的申请人,应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并说明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兼职的工作时间。
2、项目组成员中任何一人违反限项规定,该项目都将被初筛而不能进入评审,且具有连锁受累的负作用。请申请人将“限项申请规定”告知所有项目组成员,要求所有成员都务必亲笔签名并填写其正确的身份证号码、职称等信息;所有申请项目务必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超项检查,未参与超项检查且含有高级职称人员的项目原则上不准申请。另要求凡参加校外单位申请项目的人员(尤其是高级职称者),必须先到我科登记申请项目清单以备查超项,再向医科处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凡违规申请人责任自负!
3、凡是我校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面上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必需附相关证明(包括本人及其导师、所在单位的意见及承诺),否则医科处不予受理!
4、申报肿瘤相关的研究项目,务必在肿瘤学代码H16下申请(肿瘤流行病学及白血病除外),否则形式审查不合格。(注:2013年度医学科学五处拟继续试行 “申请代码”和“研究方向”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和研究方向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申请代码H1601至H1626)”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内容;同时请在“中文关键词”的第一个栏中必须按下拉菜单提示选择项目的“研究对象”,而在其他的四个栏目中,可以自行录入相关关键词。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申请受理”栏目下的“特别关注”。)
5、医学科学部项目及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要求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书后附有与申请项目相关的5篇代表性论著首页扫描或复印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
四、校内评议以及有关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与申请代码等要求
为提高大项目的申请质量,本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请自愿参加校内评议,其中医学、生命、化学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与相应申请代码见附件3、部分联合基金人口与健康领域主要研究方向与相应申请代码以及申请注意事项等见附件4。
五、有关伦理批件
我科将配合伦理委员会组织涉及伦理研究项目的审查并出具相关书面证明,申请人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六五普法”栏和医学科学部网页(http://health.nsfc.gov.cn)“伦理法规”栏有关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伦理要求和规定,判断申请项目是否涉及伦理,并视情向我科提出咨询或接受伦理委员会审查。需要出具相关批件的项目申请人请填写伦理委员会审批表(见附件8)并于2月25日前打印一式一份交到我科。伦理委员会统一审核并发放批件。申请人获得批件后扫描作为附件插入申请书中。
六、申请书的填写要求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其中在线申请人请参照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中重要提示“2012申请功能培训(申请人)”进行操作。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人于2013年1月4日后登录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并参照解压安装后的《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类别编写提纲及相关科学部要求认真撰写!申请者在撰写报告正文时,请遵照以下要求:①请先选定“项目基本信息”中的“资助类别”,再填写报告正文;②在撰写过程中,不得删除系统已生成的撰写提纲(如误删,可点击“查看报告正文撰写提纲”按钮,通过“复制/粘贴”恢复);③请将每部分的内容填写在提纲下留出的空白区域处;④对于正文中出现的各类图形、图表、公式、化学分子式等请先转换成JPG格式图片,再粘贴到申请书正文相应位置。⑤本要求将作为申请书正文撰写是否规范的评判依据,请遵照要求填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要点击“检查保护”——输入密码,经我科向医科处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
申请人于2013年1月18日前通过我科向医科处基础科申请配置或咨询用户名和密码并查收通知邮件,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经我科向医科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其中,杰青纸质申请书后应附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的推荐意见(对申请人的科研业绩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评价等)。
3、研究期限:除特殊说明的以外,均应填写2014年1月—201*年12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
4、关于经费:建议申请人参考不同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经费;经费申请注意事项见附件5。
生命与医学科学部要求,除填写经费预算表外,还需要在报告正文“经费预算说明”栏写出详细的预算说明!模板见附件9